重庆市长寿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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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567922R/2022-002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区水利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3.贯彻落实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长寿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工作。承担长寿区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街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下属二级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执法大队、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水土保持监督所、重庆市长寿区水旱灾害防御站、重庆市长寿区水质水文监测站、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内设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财务科(内部审计科)、河道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节水办公室)、水土保持科、规划建设管理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三峡库区工作科、安全科(信访科)。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其他下属二级单位由水利局机关统一核算,因此,决算一并编入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1,538.37万元,支出总计51,538.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18.36万元、增长82.6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27,705.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387.22万元;二是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27,233.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3,914.87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9,39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05.58万元、增长127.71%,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99.55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138.8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1,53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33.23万元、增长112.05%,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性调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15.24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6,5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1.09万元,占8.50%;项目支出47,157.28万元,占91.5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4.8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项目存量资金及时交回国库。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538.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318.36万元、增长82.6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27,705.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387.22万元;二是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27,233.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3,914.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9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74.79万元,增长387.13%。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36.13万元,增长455.52%。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3.9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4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01.34万元,增长298.65%。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性调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15.24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1,086.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90.12万元,增长461.53%。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性调整,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31.3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4,658.80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7.8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存量资金及时交回国库。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03万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一是因清算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二是绩效工资、生活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55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电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84.8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40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9.21万元,下降43.37%,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较上年减少。本年支出9,08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8.11万元,下降33.45%,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较上年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16.0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均有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水利项目检查、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情况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用逐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3.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水利系统及市级部门领导到我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25.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下降14.6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396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94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4.11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电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8万元,下降48.77%,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6.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2.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6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9项,涉及资金47,157.28万元。其中,重点专项2个,涉及资金372.80万元;一般性项目20个,涉及资金510.4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委托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对长寿区龙溪河、桃花溪水系连通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截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尚未完工。已完成进水口1座、青云隧洞、岭岗隧洞、吕家湾1#隧洞、吕家湾2#隧洞、出口箱涵、打渔溪渡槽、临时施工工程等建设,初步实现通水,剩余部分附属工程未完工,故未进行完工验收。通过评价,长寿区龙溪河、桃花溪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综合得分85.72分,绩效等级为良。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支付非法用地罚款,未实现专款专用,项目档案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不健全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曾雪娇

联系方式:023-4046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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