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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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567922R/2020-00025 [ 发文字号 ]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1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区水利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3.贯彻落实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长寿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工作。承担长寿区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街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下属二级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执法大队、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水土保持监督所、重庆市长寿区水旱灾害防御站、重庆市长寿区水质水文监测站、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内设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财务科(内部审计科)、河道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节水办公室)、水土保持科、规划建设管理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三峡库区工作科、安全科(信访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长寿区水务局(本级)、重庆市长寿区移民局(本级)、重庆市长寿区移民资产管理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执法大队、重庆市长寿区水资源和河道管理站、重庆市长寿区水土保持监督所、重庆市长寿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述单位名称与2019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名称一致,系机构改革前名称)。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寿委发〔2019〕3号)将区水务局、区移民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水利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自2019年6月起,重庆市长寿区水务局(本级)、重庆市长寿区移民局(本级)实行并账核算(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实行分账套独立核算,包括:重庆市长寿区移民资产管理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执法大队、重庆市长寿区水资源和河道管理站、重庆市长寿区水土保持监督所、重庆市长寿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上述二级预算单位名称与2019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名称一致,系机构改革前名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含原区水务局、原区移民局两个部门的收入、支出、结转结余总额。下述“上年决算数”是指原区水务局、原区移民局2018年度决算数之和,下述“年初预算数”是指原区水务局、原区移民局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之和。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1,685.7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3,273.96万元),支出总计31,685.7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12,180.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5.74万元、增长27.56%,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1,093.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247.66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7.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6,863.04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8,41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93.40万元,增长64.06%,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11.7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273.9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50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0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性调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19.70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3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83万元,占19.12%;项目支出15,775.73万元,占80.8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18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3.04万元,增长129.07%,主要原因:一是部分2017年度建设项目在2018年底前后办理完工决算的资金需在2019年度支付,2019年未能支付部分于2020年4月缴回国库;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685.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45.74万元,增长27.56%,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1,093.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247.66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7.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6,863.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3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69.45万元,增长44.30%。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9.57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一是部门职能职责整合,农田水利项目资金调整安排给区农业农村委;二是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8.0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5.57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拨付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9.47万元,下降31.06%。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资金拨付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3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8.29万元,增长104.97%,主要原因一是部分2017年度建设项目在2018年底前后办理完工决算的资金需在2019年度支付,2019年未能支付部分于2020年4月缴回国库;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29万元,占1.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76万元,下降64.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移民局预算科目调整。

(2)教育支出18.55万元,占0.1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14万元,占5.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2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死亡抚恤较年初预算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86.68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2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556.74万元,占5.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7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拨付了2018年末结转的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已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无需重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6)农林水支出9,290.40万元,占84.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7.31万元,下降36.09%,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资金拨付较年初预算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151.95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年中追减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1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68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88万元,增长17.0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265.8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642.17万元。本年收入12,87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3.95万元,增长96.52%,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较上年增加。本年支出8,49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8.27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8万元,下降78.8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6万元,下降45.9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水利项目检查、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情况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4万元,下降38.4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0万元,下降24.1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水利系统及市级部门领导到我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24万元,下降94.4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2万元,下降72.3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270人,其中:未发生国内外事接待;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0.66元(费用/接待人数),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5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95.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会议次数较上年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6.43%,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水利项目检查。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9.89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8.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0.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6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技术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2项,涉及资金15,402.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自评得分最低87分,最高100分,基本达到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雨量站、水位站及水文站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68万元,执行数为11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水文报讯畅通,无漏报、迟报、奇异报;二是准确测报中小河流水雨情信息,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减少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充分,在仪器维护,水文设施设备水毁方面和超标洪水演练等方面未列入预算;二是资金使用缺乏弹性,水文工作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特别是像今年这种水害灾害频发的年份,很多水文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毁,没有独立资金对其进行维修维护,如果维护不及时,将可能导致水文报讯不畅通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新一年水文工作中更加细化工作内容,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预算更加全面和完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长寿区财政局委托重庆九洲会计师事务所,安排相关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9年重庆市长寿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项目涉及的各街镇于2019年6月中旬陆续开始实施长寿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通过修建集中供水工程和延伸供水管网等方式,新建集中供水工程9处,工程进度达到90%。经本次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7.22分,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等级为“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宁梦馨,电话:023-4046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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