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安排,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聚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减税降费、“六稳”“六保”等重大政策落实,为深入实施“3113”项目攻坚计划、加快“两地一城”建设贡献了审计力量。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呈现总体平稳、基本保障到位,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7.93亿元,总支出107.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6.31亿元,总支出76.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01亿元,总支出13.01亿元。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9.3亿元。二是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安排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资金1.1亿元,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和科研平台建设。三是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成“1+5+N”金融服务港湾11个;成功申报中央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获得5000万元奖励;帮助67家企业使用转贷应急周转金6.4亿元。
——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安排衔接资金3994万元,用于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1亿元,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项目。二是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8亿元。三是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争取到位再融资债券资金17.8亿元,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13亿元,有效防止违约风险。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一是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到位。安排5785万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二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2021年,民生保障支出5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完成了年初预算确定的占比达到60%以上的目标。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导向。出台《重庆市长寿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试行)》,切实发挥绩效导向作用。二是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收回部门2021年底未实现支出的区级预算6061万元。三是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完成预算模块全面上线并使用。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收入组织、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管理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延伸抽查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21个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涉及金额3682.11万元
一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2895.38万元;二是重庆市长寿区公共租赁管理所、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家单位滞留非税收入786.73万元未上缴区财政。
(二)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1.1亿元
区住房城乡建委等3个部门负责的葛兰镇污水管网厂网改造等6个项目推进缓慢,导致2020年、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1.1亿元截至2022年3月仍未使用。
(三)以拨作支,虚列支出2500万元
2021年12月,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以拨作支将项目资金2500万元转入建设单位实体账户,截至2022年4月底,因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上述资金未使用。
(四)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金额693万元
2021年6月,市财政下达长寿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693万元,区住房城乡建委未在30日内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2年4月,该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财政局等7个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完整
区城市管理局、区国资委未将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08.32万元编入2021年年初预算;区城市管理局未将210.73万元的常年性支出编入2021年预算;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和区教师发展中心无预算采购服务类商品、公务车、学校录播设备等,涉及金额2284.55万元;区教师发展中心、区统计局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48.6万元;区公安局、区统计局和区城市管理局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账表不符。
(二)预算执行不合规
区公安局、区统计局和区城市管理局的4项采购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15.7万元;区统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执行率低,最低执行率为4%;区公安局无预算支出移动警务终端等服务费234.51万元;区教师发展中心、区司法局为规避存量资金上缴财政,虚列支出1051.74万元;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和区统计局等4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涉及金额1029.45万元。
(三)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教师发展中心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1487.28万元,其中部分账款挂账时间长达6年。
(四)未履行合同约定
长寿开投集团向区国资委借款20亿元,用于公司经营周转,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涉及金额170.5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
区公安局2021年支付各类鉴定费合计金额135.60万元,未对鉴定机构统一进行选择,造成同类鉴定费用价格不一致,部分鉴定费用高于全市指导价。
(六)项目绩效未达预期
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建设的长寿区智慧教育云平台项目投资金额2780.05万元,已于2022年2月中旬启用,但用户活跃度较低,VR创新课程受众面较小,人数通常不能超过20人/次课。
(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区教师发展中心、区统计局结存财政资金193.22万元两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相关审计情况
(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1年,对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事项、重大改革举措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建立与任务分工落实方面
一是机制不健全,未制定行而有效的定期工作报送和监督机制;二是虽然建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但未明确其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或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签订的部分合作协议可操作性不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不大。
2.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方面
一是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形成结余1348.78万元,未收回区财政统筹使用;二是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建设的8个项目应于2021年3月完成,截至2021年10月,只完成了1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慢,影响绩效发挥;三是长寿区与邻水县河长办约定的巡河次数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培育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未制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方案;二是农机购置补助未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三是农机购置补助发放不及时,涉及资金243.86万元;四是个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较高,年贷款利率在8%—18.36%之间;五是6个公司实施的6个项目违背股权化改革政策,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所持股本金226.45万元无法赎回。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方面
一是区农业农村委在2019—2020年已开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未聚焦小农户;二是区农业农村委超范围使用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6.97万元;三是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交叉服务、自主服务违规申报财政补助,涉及资金8.2万元。
3.新型农业主体运营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不合规,实际为法定代表人一人持有;二是6个市级示范社账务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三)推进农村“三社”融合发展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为农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3个基层供销社未实际运营,未达到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效果;2个基层供销社收入来源仅有设备出租收入88.74万元;3个基层供销社经营业务单一、盈利能力差。
2.基层供销社财政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方面
区供销社截留挪用专项资金4.74万元;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用于人员工资和工商档案服务补贴,涉及资金16.9万元;渡舟供销社的1处经营性用房和价值16.92万元的农用设备被承包人无偿占用。
3.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管理方面
部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未按期完成。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下达建成19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的建设任务,截至2021年11月底,仅建成1个,其余尚在建设中。专项建设资金93万元,已支付6万元,结转结余87万元。
四、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情况
(一)全市交通系统建设管理审计
对交通部门大力实施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17个公路建设项目未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区交通局未对28个公路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局擅自降低“四好”农村公路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如:对10个项目工程实体未进行全面检测、使用降低设计评定标准的检测报告通过交工质量验收、以虚假检测资料为依据出具质量检测意见。
2.对交通建设参建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监管不到位
2个项目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2个项目经理同一时间负责17个项目的现场监管,均未到岗履职;1家检测机构已对公路检测行业形成市场垄断,承揽了全区97%以上的工程检测业务,且该检测机构存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违法转包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区交通局对上述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3.公路养护管理不到位
公路日常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养护未做到应养尽养,如:在公路技术检测评级中连续三年被评为“差”等的S513省道部分路段,未纳入养护计划予以养护;挤占养护专项资金,2018—2020年区公路事务中心在养护专项经费中列支办公经费等4.51万元。
(二)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重点关注了重庆港口岸扩大开放长寿港区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相关计划执行、项目推进及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及效益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年度建设进度滞后,投资完成率较低。一是重庆港口岸扩大开放长寿港区项目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为700万元,实际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仅完成投资为17.42万元,投资完成率为2.5%;二是五华山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2021年项目计划投资为3.9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为4006.28万元,投资完成率为10.2%。
(三)区级重大项目建设跟踪审计
2021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共94个(277个子项),项目总投资约288.6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94个项目中46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5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二是长寿供电分公司建设的18个项目中6名项目经理无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是保证金制度执行不严格,7个在建项目履约保函已到期,建设单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延长保函期限,涉及资金4374.17万元。
3.工程结算办理不及时
2020至2021年期间,全区重大项目(子项)已竣工137个,82个已竣工项目未按规定在6个月内办理结算,占比59.8%。
(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及决(结)算审计情况
审计完成8个投资审计计划项目,送审金额3.88亿元,审定投资额3.88亿元,审减投资额387.3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7个项目1087.65万元;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涉及8个项目387.34万元;三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涉及4个项目;四是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涉及2个项目174.05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对区国资委和65户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深化国企改革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混改前论证不充分,2户企业未对压缩层级的下属企业实施有效管控;企业监事会未尽职履职,导致个别监事发生廉政风险等情况;未及时清理7户“僵尸企业”“空壳企业”。
2.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1户企业的房屋闲置26,948套、面积1,923,155平方米;门面闲置1399个、面积179,125平方米;停车位闲置697个,闲置面积312,087平方米;2户企业出租标准厂房、长寿智能化产业、凤西宛小区商业门面等资产,应收未收租金1078.62万元。
3.融资担保方面
融资成本高,担保责任风险大。一是3户企业未建立融资比选相关制度,造成中间融资环节多、费用高。2020年融资612.66亿元产生间接融资费用4.91亿元;二是国企之间信用担保量大,24户企业互保金额达398.82亿元,连带责任风险大。
4.投资管理方面
一是1户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投后管理不到位,导致国有权益受损或存在损失风险,涉及资金100万元;二是4个项目投资金额9.72亿元因原材料价格变化、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原因停建停产,造成资产闲置;三是1户企业以股权形式投资的1家公司已处于停产停业,投资额340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四是6户企业共欠付工程款4.66亿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对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了水、土、大气等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未完成,未制定具体的生态空间管控政策与保护措施;二是未按要求完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目标,包含:建设1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创建3个生态文明群众性示范单位;三是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执行不严,未将3家失信惩戒的企业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2.资源环境保护和利用方面
一是部分河流水质较差,双龙河、打渔溪、张巴河等近三年的监测数据显示每年年均水质为Ⅳ—Ⅴ类;二是3户企业工业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三是区生态环境局对12家经营主体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严,存在以罚代管问题;四是排污口监督管理不到位,长江长寿段25个水质检测超标、已无排污功能的入河排污口,截至2021年末未整治清理;五是部分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不到位,八颗街道五华水库等2处水源存在被污染现象;六是对中央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申报了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48.78万元,因不符合使用规定形成结余资金;七是长寿湖镇大石村自来水站水源地等5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项目进度滞后。
六、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件:其中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8件,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9件,涉及公职人员5人、国企中层干部5人。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3件,涉及问题金额1643.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超支挂往来、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等。
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9件,涉及问题金额344.26万元。主要是项目虚假收方、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违规执业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违法转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围标串标等。
三是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骗取财政资金和社会保险的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4件,涉及问题金额126.19万元。主要是骗取、私分农业保险理赔款,虚假服务骗取财政补助资金、以工作经费名义收取项目实施单位好处费等。
四是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线索1件,涉及问题金额2.62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预算绩效动态监管,抓实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债务管控,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规模,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二)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全面推进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盯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惠企纾困、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压实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和政策执行、跟踪督促,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三)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紧扣中央政策导向和目标任务,扎实做好项目前期筹备,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严格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建设资金。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建设程序,抓好立项、招投标、质量等重点环节管控,注重项目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确保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压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积极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治理力度,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五)狠抓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确保各项政策、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持续传导污染防治压力,倒逼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水、土壤、大气领域的污染防治和治理工作。强化资源环境监管执法,加大资源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处罚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