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7-0188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审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7-10-24 |
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负责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收支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责对区级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受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按法定权限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财政审计科等8个职能科室,下设重庆市长寿区审计中心(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877.80万元,支出877.8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09.79万元,增长31.41%,支出增加185.89万元,增长26.8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审计信息化建设投入,建立电子审计数据分析室,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三是更新部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87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80万元,占100%,无其他类型收入。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87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72万元,占52.49%;项目支出417.08万元,占47.51%。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79万元,增长31.41%。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89万元,增长26.87%。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10万元,占86.48%,教育支出3.55万元,占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3万元,占6.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8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30.64万元,占3.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6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90万元;公用经费4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1万元,印刷费0.15万元,邮电费2.12万元,培训费3.55万元,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工会经费9.68万元,福利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审计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7万元;公务接待费3.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审计局及区县兄弟单位到我局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5万元;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50人·天,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审计信息化建设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024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