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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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2022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和《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长寿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49号长寿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23—406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目录,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群众所需、群众所望的方向发展,促进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阵地,及时、主动、全面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其中通过长寿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5条,长寿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2022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监督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调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局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录入、审核、审发岗位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工作质量和正确导向,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要求。2022年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的基本内容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创新等方面的举措,涵盖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公开作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落实专人常态维护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切实加强“长寿普法”政务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按规定完成内容发布,并定期对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加强平台日常管理,及时发布市区重要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工作。落实专人对网站栏目内容、敏感词语、热门信息进行审核、管理,不断及时更新,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强,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反映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深度不够。下一步,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地公开。二是强化服务。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尽量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解答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三是不断创新。以区司法局政务公开网站为平台,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要坚持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为导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努力创建阳光透明的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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