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长寿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将法治建设全面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认真筹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构建完善“一个办公室+四个协调小组”领导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年度工作要点为核心,以议事规则为架构,以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引,以考核指标为抓手”的工作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局党组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相关议题12次。落实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修订完善《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主要负责人坚持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深化依法行政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备”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核规范性文件44件,审查重大合同38份,提出意见建议160余条。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11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36件,废止及修改文件24件。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交通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重点领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涉及56件。二是协调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把执法准入关,核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76个、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300余名,开展全区执法人员网络培训350余人次。对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8个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以评促改。三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长寿区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长寿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4602项,公共服务事项331项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2020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2件。积极探索复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衔接合力,2020年通过“复调对接”方式有效解决10件行政争议。二是行政应诉工作保质保量,2020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0件。定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通报制度,对全区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行政诉讼案件被人民法院撤销纠正情况,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实行书面通报。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2020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2人次,出庭应诉率80.8%。
(三)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质量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是以智能为导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原值班律师座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智能高科技与法律援助服务有机结合,引进1台“大牛”机器人和两台“小牛”机器人提供“点餐”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共计接待法律咨询1400余件,12348热线咨询1300余条。二是以平台为基础,对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提档升级,晏家、八颗采用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开放式服务大厅的模式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江南、渡舟等6个街镇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在街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三是以创新为引领,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率先在全区设立三级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组织开展5场退役军人《民法典》专题讲座。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成立“抗疫援企”法律服务团队,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租金减免、劳动用工等纠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助企抗疫 司法同行”专项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咨询300余件次,开展防疫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130余次。二是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案件1400余件,咨询4500余人次,办理鉴定业务70余件,办结各类公证3200余件。三是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实施《长寿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长寿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评,2020年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60余场,审查合同100余件。
提升服务为民工作水平。健全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3件,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履行法律援助值班职责等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为民质效,2020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745.78万元,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法律援助百日集中宣传培训活动”,覆盖4500余名基层干部。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00余万元;受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540余万元;为满足法律援助条件的五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实行减、免公证费用约3.5万元,开展预约或上门服务45次。
构建大普法宣传新格局。全面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区级单位和各街镇申报年度普法计划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利用新媒体“零接触”进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大力推广“长寿普法”微信公众号,制作、转发普法文章260余篇,实现普法举措多元化、远程化、便民化。通过“内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组织参加全市“民法典与你同行”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荣获“优秀组织奖”,邀请执业律师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利用“长寿普法”公众号推送相关宣传信息60余篇,组织送法下基层活动200余场。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和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旁听,通过“以案说法”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督察工作,对全区9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30余个村(社区)通过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督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措施落地有效。长寿区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被列入全市第一批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菩提街道朝阳社区等3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保合村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村(社区)完成民主法治村“三治结合”建设。
(四)上档升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措施
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进一步凸显。深化联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建立3个“驻法庭调解室”,实现了“驻法院(法庭)调解室”建成率100%。2020年,完成司法确认1000余件,确认率35%。优化基层治理,“枫桥经验”长寿实践效能突显。2020年,全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4%。定化管理机制,助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坚持“应建尽建”,在交通、医患、旅游等12大重点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逐步形成“纠纷内部自行解决,矛盾行业自行处理”的“自助”纠纷化解模式。强化基层调委会的基石作用,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40余场,培训人民调解员2000余人次,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能力和调解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更清醒的看到差距和短板: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助力重点工作推进为目标,凝聚思想、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统筹谋划好2021年各项工作,突出重点、找准亮点、补齐短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实现依法治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司法行政现代化的长远目标。
(一)在法治服务保障中不断提升质量效果。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热线及网络平台的联动互补,逐步完善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及考核等制度,统筹实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利用法律服务资源。二是狠抓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工作质量,抓好“农民工维权建设”和“特殊群体关爱建设”两大品牌打造。三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监管服务,制定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围绕提升执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等要素靠前监管服务,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完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全面提高法律服务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二)在社会治理工作中体现担当作为。一是推进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对行业调解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学习借鉴其他区县成熟经验,发挥其行业调解主体作用,督促其规范运行。继续健全完善跨区域调解、边界调解工作机制,规范和建立各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建立社会矛盾化解“闭环”运行模式。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法》及配套措施的学习,以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犯罪特别是青少年重新犯罪为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力度,通过就业培训帮扶、困难救济等多角度促使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健全完善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防控体系,坚决防止重大恶性案(事)件发生。三是提高普法工作质量。坚持普法宣传内容及形式的与时俱进,加大普法工作的统筹力度,尤其要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和普法用法工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介和“互联网+”优势,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