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长寿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考生如果遗失笔试准考证,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原报名系统,重新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2.毕业证(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方向的,本人需提供证明学习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比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职称证书等其他资料)。
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4.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详见公告附件8)。
以上材料,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三、《面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人员递补
(一)递补人员确定
根据《公告》的有关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6:00时前。
(三)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五、其他有关事宜
1.如遇缺额需递补的岗位,我局将在2023年12月5日下午16:00后确定,并电话联系递补人员。请可能涉及递补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放弃递补资格。递补考生不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原则上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请考生安排好时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查询2023年10月2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咨询电话: 023-40469077023-40661621
附件:长寿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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