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委办发〔2022〕11号)等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重庆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即“参公人员”,下同)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愿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
5.符合法律法规和我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不符合最低服务期相关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查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 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考生在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选聘对象和条件”,以及选聘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附件1),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6日上午9:00至6月8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 首页“人事考试”栏,点击“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信息表》等,方便后续工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2年6月9日中午12:00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6月9日下午18:00时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收取),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缴费确认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选聘岗位,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
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2年6月16上午9:00至6月18日晚上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选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资格初审情况、缴费情况一览表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
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重点考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不提供考试复习资料,不划定考试具体范围。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6月19日(星期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1)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选聘岗位,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等相关信息,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简章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系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公务员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系事业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聘用文件、聘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系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任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1份;系事业人员的,须提供现聘岗位等级聘用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意见,报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送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并通知被考察人员。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生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位相适度研究后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之后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cs.gov.cn) 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送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完善人事关系。
九、纪律要求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40661621
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附件:
1.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
4.疫情防控须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