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5520052481/2022-005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1 |
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承担全区养老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协助开展职业年金征缴和支付工作;协助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二)单位构成。根据长委编发〔2020〕44号文件,区社保事务中心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统计信息科、稽核风控科。核定事业编制为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正、10副)。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745.16万元,支出总计1745.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3万元、 增长3.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0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96万元、 增长4.97%,主要原因是2021年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2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1.8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数增加53.23万元、 增长3.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771.01万元,占44.18%;项目支出974.15万元,占55.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88万元、 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包含市级资金,本年已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45.16万元、支出总计 1745.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3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96万元、 增长4.97%,主要原因是2021年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45万元,增长35.43%,主要原因是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以及新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1.88 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数增加53.23万元、 增长3.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771.01万元,占44.18%;项目支出974.15万元,占5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45万元,增长31.64%。主要原因是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以及新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88万元、 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包含市级资金,本年已支付完毕。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8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汇算补缴职工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五险二金等。公用经费13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3万元,增长31.54%,主要原因是2021年综合柜员制上线后采购办公设备较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保养、车辆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7 %。
公务接待费 5.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部门调研、交流、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1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增长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4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3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32.33万元,增长31.54%,主要原因是2021年综合柜员制上线后采购办公设备较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14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影响培训较少,2021年度略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000.15万元。其中,重点专项2个,涉及资金706.90万元;一般性项目9个,涉及资金293.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重点项目业务流程再造系统设备配置含配置高拍仪75套等6项绩效指标完成比例均达到100%,涉及总金额30万元,全年目标执行率100%,自评总得分100。该项目满足了多窗口同时受理业务、群众只跑一次路的需求,受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应提供能有效沟通的联系方式或渠道,便于公众咨询和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