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现将《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日
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根据中央、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结合长寿区工作实际,充分调动脱贫户、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发展农业产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发展农业产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
(一)2026年内新发展的粮油、多经、水产、畜禽等农业产业,且达到补助规模及要求(附件1);申报补助产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其中水产类、畜禽类必须符合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要求,用地符合相关规定;
(二)奖补资金采取“谁种谁得,谁养谁得”原则,遇土地流转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本方案补贴的产业应确保自种自管、自养自管,代种代管不纳入本方案申报范围;
(四)针对同一地块,套种种植只计算一次面积,轮作可重复计算,每户可根据种养殖内容同时申报多项补助(各项需达到补助规模及要求),每户一年只能申报一次(以户主名字申报)且申报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一)申报流程。脱贫户、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在帮扶责任人、监测帮扶联系人指导下,按照自愿原则填写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2)报送村委会,村委会初审后汇总并公示5个日历天,再提交至街镇进行评审,街镇评审通过后将申报备案汇总表(附件3)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并公示5个日历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申报时限。申报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28日;备案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0日。
(三)项目变更。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确需变更实施内容的,需街镇审核并按流程公示,同时填报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变更汇总表(附件4)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原则上只允许变更一次。
(一)验收流程
1.街镇验收。产业实施完成后由街镇组织验收(验收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验收应在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榨菜可推迟到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总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每户填写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验收表(附件5),并附2张清晰照片(标注时间、地点)。完成验收后由街镇将分户统计表(附件6)和账户明细表(附件7)汇总并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附件6、附件7同附件5一并报区农业农村委。
2.区级抽查。区级产业指导员对街镇验收合格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查验收,填写区级验收表并附2张清晰照片(标注时间、地点)。
(二)资金拨付
区级验收合格后对产业情况和资金奖补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区乡村振兴局作为资金拨付依据。由街镇提供脱贫户、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名单及账号,区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奖补资金至脱贫户、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账号。
(一)区级部门:区财政局负责产业到户奖补资金的筹措;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委统筹整个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指导、对接街镇开展工作,负责产业到户备案、抽验、并提供政策咨询。
(二)街镇:负责指导农户具体实施,包括产业发展政策宣传、申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资料完整、真实。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虚假违纪等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负责对违规发放的奖补资金予以追缴。
(三)产业发展指导员:区级产业发展指导员负责相关产业技术指导,定期与街镇联系掌握项目进度、困难及问题;街镇产业发展指导员负责进村入户宣讲产业到户奖补政策,完成项目验收等工作。
(四)帮扶责任人、监测帮扶联系人:指导脱贫户、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科学选择产业,并协助项目申报。
联系人:张方琳;联系电话:023-40401940。
附件:1.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规模及标准
2.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申报表
3.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申报备案汇总表
4.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变更汇总表
5.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验收表
6.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街镇验收分户统计表
7.长寿区2026年巩固脱贫产业到户奖补项目资金支付“一卡通”银行账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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