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4-00054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农发〔2024〕6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6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要求,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切实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现将《重庆市长寿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重庆市长寿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要求,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切实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二)补贴依据。以2018年土地确权面积为补贴依据,按照上一年度核定的面积计算。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安排我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合各街镇上报的一般农户面积总和,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测算,2024年度补贴标准为105.57元/亩。
三、兑付程序
全区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各街镇要结合实际情况计划好各环节的工作时间(包括错误信息修改时间),确保全区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
(一)公示。补贴兑付前,村社、街镇要将核定的每个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街镇、区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工作原则上在2024年6月17日前完成。
(二)数据报送。公示无异议的,街镇应在6月17日前将公示图片和公示说明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公示有异议的,街镇应重新调查核实,在6月21日前将公示图片和最新补贴数据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应对本辖区上报的补贴数据真实性负责,逾期未上报的由街镇自行负责。各街镇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农户补贴信息导入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
(三)区级兑付。各街镇按时将补贴数据导入“一卡通”管理系统并进行初审,提交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在2024年6月25日前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的机构、人员,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街镇要切实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申报资料的审核公示,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镇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纪检、农业等部门明查暗访,坚决查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转送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四)落实备案制度。各街镇提前谋划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在2024年10月20日之前,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数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增减变动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后,以村为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公示图片和补贴数据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作为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依据。
五、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陈燕霞(粮油和农田管理科)
电 话:40281784
邮 箱:550167708@qq.com
地 址:长寿区凤城街道原水利大楼1108
附件:××××年××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附件
××××年××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数据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村组 |
补贴户数(户) |
补贴面积(亩) |
备注 |
合计 |
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