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
2020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建设有序推进,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根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要求,区农业农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委主要负责人每年都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保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积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了事项认领发布和流程、表单配置工作,全面上线运行。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大力推行清单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收费,加大对贯彻落实减负降费政策的监督检查。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涉及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共9个大类408项,其中:行政处罚263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7项、公共服务24项、行政许可60项、其他权力13项、行政奖励1项。
(二)加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先后通过机构调整,将畜牧执法整合到区农业农村委,基本形成了权责明确、制度完善、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2020年,我区成功申报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贯彻国家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的政策措施,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为保护长江母亲河,维系长江生态平衡,按照中央、市、区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了长江禁捕工作,全区天然水域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公文种类、列明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探索制定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备。共清理涉及农业方面规范性文件7个,其中:废止3个(长寿府办发〔2015〕177号、长寿府办发〔2016〕233号、长寿府办发〔2017〕23号),保留3个(长寿府办发〔2017〕65号、长寿府办发〔2020〕42号、长寿农发〔2019〕46号),修改文件1个(长寿府办发〔2020〕64号)。
四、严格执法监督,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对照相关要求,通过公示栏、“渝快办”、“信用长寿”网站等公开形式,公开、公示我委行政审批事项的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对本部门应向社会公众进行听证、公示、通报和公开查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内容、程序、时限、方式等进行认真疏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机关职能,拓宽公众了解我委政务信息的渠道。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完善了工作运行和考核、执法检查和记载、案件办理和审议、举报投诉及处理运行管理机制,使农业执法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
(三)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和街镇等的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联合开展“零点行动”“清江行动”、农机联合执法等活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2020年,开展联合执法2500多个次 ,移交公安司法处理65件109人次。
(四)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注重“送法上门”,将日常监督管理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民法典”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等,充分利用街镇集市,为企业、农户服务等过程,向用地企业、农户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中发放、张贴宣传资料2.5万余份;二是利用日常巡查、违法案件调查等时机,将“以案释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努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生产、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积极做好农业信访稳定工作,将矛盾纠纷问题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常态化的案卷评查、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本着“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完善预防、查处、监管一体化的农业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确定重点巡查区域,发现苗头性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做到巡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监督报告制度,违法违规问题跟踪督办。积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深入开展畜禽、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领域的监督检查,维护农业生产秩序。2020年,共办理查处农业行政案件共121件,其中:渔业案件77件、畜牧案件27件、农产品质量案件16件、农机案件1件。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有关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二)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凡涉及我委的项目申报、公示公告等都通过长寿政务网公开。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相关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2020年,我委农业行政复议案零发生。
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决战扶贫攻坚
服务基层,法治先行。为充分发挥法治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扶贫攻坚、法治同行”,一是广泛开展农村的普法宣传,通过长寿广播电台开展“以案释法”村村通,实现贫困村全覆盖;二是实施“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困境儿童、空巢老人等法律援助联系卡制度。在我区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对不赡养老人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通告》,敦促相关子女限期将老人接入安全住房或维修改造。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三是围绕“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区、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镇、村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全区9大类专项扶贫项目内容,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31.414万元。
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提高法治思维。组织参加了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全委法治能力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虽然,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不太完善、依法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离法定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来年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21年,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和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规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继续深化农业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普法宣传,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全委行政能力水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