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2-00037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农发〔202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3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长寿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了培育和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2022年我区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更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入名录库事宜
(一)申报条件
1.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一年以上,且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2.开展社会化服务达到一定服务数量。2021年,机耕服务类服务面积在1000亩以上,植保防治服务类在2000亩以上,综合服务类面积在3000亩以上;
3.有开展社会化服务能力;
4.在服务对象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5. 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
6.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主体
符合以上条件,且注册地在长寿区域内的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自愿申报入名录库。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同时,各服务组织登录“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请加入主体库。
(三)申报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表(见附件1);
3.自有服务能力相关材料(专业服务设备照片或购买发票,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等),整合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拥有的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及相关社会服务主体相关材料(专业服务设备标注所有权人基本情况的照片或购买发票,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册等);
4.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
5.2021年开展社会化服务数量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6.会计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或委托代账合同;
7.会计人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盖章的2021年度资产负责表、利润表(或盈余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二、名录库中社会化服务组织复核事宜
(一)复核主体
已在我区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见附件2)。
(二)复核达到的条件
1.2021年社会化服务达到一定服务数量。机耕类服务面积在2000亩以上,植保类服务面积在3000亩以上,综合类服务面积在5000亩以上。
2.在服务对象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3.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
4.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三)复核提供的材料
1.达到服务数量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2.3个及以上服务单位良好信誉证明材料;
3.会计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或委托代账合同;
4.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
5.上年度社会化服务总结;
6.会计人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盖章的2021年度资产负责表、利润表(或盈余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三、申报认定和复核办法
1.成立专家组。区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申报和复核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认定和复核。
2.申报认定办法。专家组对申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拟建议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
3.复核办法。专家组对提供复核资料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复核达到的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复核的,拟建议保留名录库,未通过复核的,建议从名录库剔除。
4.公示。将通过审核入名录库名单和复核保留名录库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文件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发文确认。
四、资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地址:原水利大楼(老城中医院旁)11楼经管站办公室2。
联系人:向倩,联系电话:40407834。
附件:1.长寿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2.2021年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名单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