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对外协调和接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工作。承担机关、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新闻、舆情、网络安全、统战、群团、民族、宗教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承担农业政策研究、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秘书组日常工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起草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行政许可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重庆市长寿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履行农业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及其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标准化、行政许可事项动态标准化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渔政、渔港、农机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种子、种苗、肥料、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牵头承担动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决算。负责区政府分块下达农业资金的计划、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医保、社保、公积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资产、医保、社保、公积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五)乡村产业和对外合作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牵头制定有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地方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六)生态能源和社会事业科。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拟定地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七)农业产业发展科。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和标准化生产。起草地方经济作物、渔业、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地方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指导农业种养循环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农业产品产需调控建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粮油和农田管理科。起草粮油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和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起草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制定。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牵头承担抗灾救灾、节水农业和农情信息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
(九)科教信息和市场品牌科。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干部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地方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安全监管体系、信用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
(十)帮扶和监督检查科。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街镇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脱贫村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一)内审科。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和财务决算、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区农业农村委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承担目标管理、目标考核、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