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1-001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2 |
重庆市长寿区社会办养老机构申请运营补贴服务指南
一、业务办理名称
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二、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长民政〔2020〕182号)。
三、补贴对象
凡在长寿区行政区域内举办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
四、补贴方式
银行转账发放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机构。
五、申请材料清单
1.符合申报条件承诺书;
2.《长寿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4.养老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
5.养老机构收住户籍老人花名册(按月),收住失能特困老人花名册(按月、区分全失能半失能);
6.养老机构收住户籍老人(含失能特困老人)协议名册汇总,如中途有离院或死亡需备注;
7.申报等级评定奖励的需提供等级评定证书;
8.其他相关资料。养老机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民政审核、进行现场评估、发放补贴。
七、办理部门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八、办理时限
每季办理一次,办理当季次月发放。
九、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向区民政局提交申报资料,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后于25日前拨付补贴资金,并将发放情况转报区财政局。最后一季度运营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
十、办理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十一、咨询电话
023-4024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