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加强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利用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和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座谈研讨、观看宣教片等形式,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通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系列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有效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学习,深刻领悟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要政治成果、最宝贵历史经验。正确认识到新时代十年全区民政事业取得的发展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牢固树立民政机关是政治机关、民政工作是政治工作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在长寿民政系统落地落实。
二、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时吸纳人大、政协委员们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二是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规范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稳步推进民政执法
一是出台了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了《长寿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权力登记表及流程图》《长寿区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及权责清单》《长寿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长寿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为我局行政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制度,制定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按照要求及时保质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废止、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开与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做到合格率、备案率100%。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调离、退休、离职等实际未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现有执法资格证人员16人,法制审查人员2人。改善执法条件,目前共配置有执法记录仪2台,摄像机、照相机各1台。依法依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权力登记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完善,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与1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参与我局相关合同文书的制订、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初审等事务,处理有关民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五是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局党委多次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民政执法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通过日常行政检查、年检、“双随机”抽查、审计等形式加强了包括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机构等民政管理的日常监管,实施行政处罚7件,下达整改通知书31件。在全区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举办及参与宣传活动40余次,制作宣传海报260余份、宣传横幅100余条、专题讲座80余次、播放视频200余条,印发传单2000余份,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短信1.3万余条,在全区养老领域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良好氛围。在全区社会服务机构开展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抽查了9家社会服务机构,对检查出问题的5家社会服务机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严格落实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推动了我区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由社会组织管理科牵头负责我局行政执法。稳妥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不定期与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服务机构的跨部门执法。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我局出台的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了民政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进一步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参照市民政局执行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推进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全面整理归档了近年来行政执法案卷。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2年,我局开展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30余次,实施行政执法处罚7件次。四是创新改进执法方式。优化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注重“事理、法理、情理”的综合运用,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性质与危害后果,从而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罚。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应用,深入开展执法问题摸排调研,建立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推行行政执法群众公议、评议制度,对外公布违法执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了民政领域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目录清单。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营商环境创新。积极推进养老等领域“放管服”改革,出台了《长寿区养老服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20〕76号)《全面推进长寿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长寿府发〔2020〕37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寿府办发〔2018〕131号)等系列扶持发展养老产业政策,现有养老机构36家,培育本土民办养老机构16家,引进知名龙头养老企业3家,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80个,其中:街镇养老服务中心1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40个,村级互助养老点221个,实现了我区养老服务产业全覆盖的历史性突破。严格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动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及时更新了重大行政执法权力登记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济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使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及时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由我局兜底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项目费用。三是改进监管方式。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及时在信用重庆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大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积极落实民政领域“免罚”“轻罚”清单。积极开展信用工作,按要求在信用重庆、信用中国披露服务对象违法失信信息,并将信用情况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必要条件。四是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完善审批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行政大厅,实施“一站式”登记服务,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协调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川渝通办”,本年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办理跨省婚姻登记25件。提升“渝快办”效能,实现了民政全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融合及数据归集,提升全程网办事项运行速度,持续提高可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六、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规范移交转送程序。完善大调解体系,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持续抓好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件的防范化解工作和信访积案、陈年老案等“疑难杂症”调解工作,对来信来访群众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配合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复调对接”机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截至目前,我局本年度未接到行政复议案件。三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区级有关部门加快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改革发展,法律顾问、法律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有关民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一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意识。按照要求组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选优配强行政应诉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应诉辅助作用。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收到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意见,婚姻登记处收到1件检察建议。三是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按要求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将民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内容。
八、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局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区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九、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机关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素质,我局拟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和载体,根据我局实际执法情况,聚焦执法细分领域,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推动设立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提升我局民政执法水平。
二是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主线,进一步规范职能履行。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防止违背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为。依法履行国家兜底监护、基层治理等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参与相关民事纠纷调处,帮助民政服务对象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