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4-00045 | [ 发文字号 ] | 长民政〔2024〕51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8 |
关于注销重庆市长寿区春雨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春雨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注销重庆市长寿区春雨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区教委《关于同意重庆市长寿区树人培训中心等校外培训机构变更申请的批复》(长教办发〔2021〕18号)已收悉。经审查,你校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你校注销登记。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你校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等已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剩余财产,继续用于相关公益事业。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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