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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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85XN/2024-00027 [ 发文字号 ] 长民政【2024】1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侨商联合会的批复

日期:2024-02-28

重庆市长寿区侨商联合会:

你会交来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侨商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重庆市长寿区侨商联合会登记为社会团体。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市长寿区侨商联合会;

二、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体育村8号,性质是无偿使用;

三、法定代表人:左瑶;

四、开办资金:叁万元整;

五、业务范围:为会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外出考察、调研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建立会员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鼓励支持会员参与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各地侨商组织和企业家的联系,推动会员与海内外经济科技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各级侨联组织及相关团体的联系与合作,建立相关的资源数据库和交流平台,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和侨联事业。

重庆市长寿区侨商联合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我区侨商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自批复之日起,你单位应及时将登记成立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手续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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