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区划地名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道路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牵头区民政局执法监督、民政领域“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殡葬管理所、区殡仪馆和公墓管理、殡仪服务管理、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等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区低保管理中心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科)、规划财务科(内审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991.15万元,支出总计11168.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4.72万元,增长125.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决算收入10991.15万元,比上年增加6586.51万元,增长149.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1.76万元,比上年增加8280.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
3.支出情况。部门决算支出11168.61万元,比上年增加6224.72万元,增长125.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771万元,比上年增加213.76万元,增长38.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并三个局属单位(婚姻登记处、殡管所、养老服务中心)财务至局本级核算;项目支出10397.61万元,比上年增加6010.96万元,增长137.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1168.6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16万元,农林水支出57.26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1359.3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4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68.6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48.26万元,增长118.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80.72万元,增长612.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9.58万元,增长669.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1.33万元,增长46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57.05万元,增长683.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年中使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4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实行零结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1万元,增长46.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并三个局属单位(婚姻登记处、殡管所、养老服务中心)财务至局本级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16万元、津贴补贴75.15万元、奖金118.39万元、伙食补助费18.75万元、绩效工资5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9.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3万元、住房公积金49.76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6万元、离休费10.70万元、抚恤金24.27万元,生活补助81.71万元,医疗费补助5.84万元,奖励金10.82万元。公用经费8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减少3.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9.89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4.1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费1.35万元、会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3.32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7.2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1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5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4.22万元,减少55.4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本年无此类项目资金。本年支出135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6.61万元,减少57.6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本年无此类项目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5万元,减少18.9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83万元,增长244.2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后,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增加新购置公务用车费,同时合并三个局属单位(婚姻登记处、殡管所、养老服务中心)财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4万元,增长307.1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后,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增加新购置公务用车费,同时合并三个局属单位(婚姻登记处、殡管所、养老服务中心)财务至局本级核算。
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79.6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及档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减少26.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19.62万元,车均维护费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减少3.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等。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合并三个局属单位(婚姻登记处、殡管所、养老服务中心)财务至局本级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8项,涉及资金10255.19万元。其中,重点专项10个,涉及资金6639.42万元;一般性项目18个,涉及资金3615.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联系人:孔秀梅
电话:023-4024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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