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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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85XN/2024-000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10-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区划地名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道路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牵头区民政局执法监督、民政领域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殡葬管理所、区殡仪馆和公墓管理、殡仪服务管理、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等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区低保管理中心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科)、规划财务科(内审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本级、重庆市长寿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长寿区低保管理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9788.60万元,支出总计29503.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79.35万元,增长127.23%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

2.收入情况。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29788.60万元,比上年增加16980.77万元,增长132.58%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52.35万元,比上年增加15213.17万元;事业收入1338.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8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治丧和火化收入增长。

3.支出情况。2023年部门决算支出2950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6450.17万元,增长126.02%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其中:基本支出2423.51万元比上年降低77.2万元,降低3.09%,主要原因是殡仪馆按规定2022年补缴临聘人员往年医保等,故2023年支出较2022年有所降低。项目支出2707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527.36万元,增长156.62%,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财政拨款支出29503.3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98万元,农林水支出5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8万元,其他支出2876.0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4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区殡仪馆困难群众丧葬减免费用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502.0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608.46万元,增长139.64%。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5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13.17万元,增长148.58%。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0.12万元,增长27.12%。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3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56.6万元,增长142.74%。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12.53万元,增长27.03%。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项目自2022年半年中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以来,由民政局本级进行预决算,2023年全年收支较2022年收支增长,二是进行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丧葬减免费用结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6万元,增长3.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为增资调资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6.43万元、津贴补贴131.89万元、奖金267.61万元、伙食补助费5.25万元、绩效工资76.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3.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2.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03万元、住房公积金93.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9.79万元、离休费16.8万元、抚恤金103.29万元,医疗费补助8万元。公用经费17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8万元,增长6.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为增资调资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64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5.29万元、电费5.68万元、邮电费15.52万元、物业管理费1.61万元、差旅费5.71万元、维修费2.07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7.08万元、公务接待费3.11万元、劳务费6.44万元、工会经费58.17万元、福利费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8万元、其他交通费33.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99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61万元,增长120.5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有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支出,二是养老服务行业租金返还支出本年支出299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61万元,增长120.5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有长寿区第一养护院建设支出,二是养老服务行业租金返还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降低10.21万元,降低71.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降低38.26万元,降低72.81%,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报废后,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增加新购置公务用车费,本年度未有相关支出费用。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降低6.81万元,降低37.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报废后,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增加新购置公务用车费,本年度未有相关支出费用。较上年支出数降低38.04万元,降低77.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报废后,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增加新购置公务用车费,本年度未有相关支出费用。

公务接待费3.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降低3.39万元,降低52.1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去年有所降低。较上年支出数降低0.21万元,降低6.3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去年有所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3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支出1.2万元,比上年度降低1.1万元,降低47.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尽量采取线上会议模式。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培训费支出7.0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6万元,增长25.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上级培训学习次数较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降低11.28万元,降低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人员,降低相关人员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服务、殡葬设备的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8项,涉及资金27080.42万元。其中,重点专项15个,涉及资金20598万元;一般性项目33个,涉及资金3675.1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联系人:孔秀梅

话:4024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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