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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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85XN/2022-001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区划地名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道路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牵头区民政局执法监督、民政领域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殡葬管理所、区殡仪馆和公墓管理、殡仪服务管理、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等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区低保管理中心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科)、规划财务科(内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404.64万元,支出总计4943.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6.85万元、增加169.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

2.收入情况。2021年部门决算收入4404.64万元,比上年增加2456.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04万元,比上年减少115.9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等。

3.支出情况。部门决算支出4943.89万元,比上年增加3106.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57.24万元,比上年增加35.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补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项目支出4386.65万元;比上年增加3070.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94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万元,教育支出2.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48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2.01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3万元,其他支出3205.9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18万元,减少75.61%,主要原因是分期付款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21.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6.66万元,增加99.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93万元,减少7.9%。主要原因是是人员调动及退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1.72万元,增长66.93%。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中央资金及市级资金。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84万元,增加25.11%。主要原因是老年福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8.58万元,增长114.73%。主要原因年初没有预算中央资金及市级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年末财政实行零结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5万元,增加13.54%,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补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26万元、津贴补贴49.51万元、奖金62.51万元、伙食补助费0.71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4.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27.42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43万元、离休费10.72万元、生活补助74.36万元。公用经费8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减少18.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79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3.33万元、邮电费2.0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83万元、维修费1.22万元、会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2.84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1.09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9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2.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05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2.89万元,增加535.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本年支出32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8.01万元,增加615.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专项债券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万元,减少28.45%,主要原因是疫情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26.7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3万元,减少26.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8万元,下降72.1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及档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减少37.03%,主要原因是疫情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减少18.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等。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4万元,增长68.56%,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殡葬专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4471.8万元。其中,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一般性项目22个,涉及资金4471.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2245.85万元(近三年养老全覆盖项目)。

(二)绩效自评结果

运用由项目组设计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2021年养老服务全覆盖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77.34分。根据相关规定,其绩效评级为“中”。养老全覆盖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社区/街镇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不规范。

存在项目进度滞后的情况,如晏家街道服务中心和晏家街道曹家堡社区养老服务站还未完成建设完成、社区养老服务站未充分利用的情况;2. 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3. 部分社区/街镇养老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多拨补贴和拨付补贴滞后的情况。

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长寿区民政局与主管单位及项目其他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保障现阶段未完成项目的有效实施。完善对资金的拨付制定管理制度,落实资金拨付的标准,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项目资金,为本项目后续年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加大对实施项目的监控力度,日常监督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督促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电话:4024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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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民政局本级).pdf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本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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