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640/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长林函〔2024〕59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9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关于同意长寿区“四好农村路”八颗街道 水井村云湖路使用林地的复函
八颗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长寿区“四好农村路”八颗街道水井村云湖路拟使用林地的函》(八颗办函〔2024〕25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支持交通强市建设具体措施的通知》(渝林审〔2021〕25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局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长寿区“四好农村路”八颗街道水井村云湖路项目使用水井村1组集体林地2.5043公顷,消耗活林木蓄积41.7立方米。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渝林防〔2022〕15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四好农村路”的规定加强管理,并按相关要求尽量节约使用林地,督促业主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完善施工前的有关手续。
三、施工前,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等有关手续。施工中,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严禁超批准范围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采伐林木过程中涉及松材线虫疫木的,请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四、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附件:长寿区“四好农村路”八颗街道水井村云湖路使用林地明细表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2024年4月25日
(联系人:税鑫;联系电话:40244233)
附件
长寿区“四好农村路”八颗街道水井村云湖路使用林地明细表
区县 |
乡镇 (林场) |
村 (林班) |
社 (组) |
林地 权属 |
面积 (公顷) |
蓄积 (立方米) |
长寿区 |
总计 |
集体 |
2.5043 |
41.7 | ||
八颗街道 |
水井村 |
1 |
集体 |
2.5043 |
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