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职工大会上专题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进社区、进林区、进企业等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制作横幅20余幅,发放传单2000余份。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工作。对132项政务服务事项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上重新进行事项流程的配置部署,按要求压缩审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5%以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了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发件、一次性告知和承诺限时办结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二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实行全市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大对贯彻落实减负降费政策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公文种类、列明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规范性文件通过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发布之前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统一发布率均达100%,没有发生因规范性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政府或人大常委会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经局党组探索研究制定《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和《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局务会议工作规则》,并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工作,前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各单位意见,经我局法律顾问审查后,再对外公开。2016年以来,我局先后聘请了名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郝佳佳以及长晟律师事务所刘江陵为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案件的诉讼和重大决策的制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没有出现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二是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人员全程执法摄像,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让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规范中成长。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受理信访事项,定期召开行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及时发现苗头,早干预,提前处置。对重大纠纷,深入走访,以心换心,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群众怨气和矛盾。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下发了《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大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力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有效衔接。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2022年1月13日
(联系人:卓诗艺,联系电话:4023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