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区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林业工作的主线,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寿委法办发〔2020〕6号)要求,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方面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市、区的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清理证明事项,对外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认真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对132项政务服务事项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上重新进行事项流程的配置部署,按要求压缩审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5%以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了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发件、一次性告知和承诺限时办结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二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实行全市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大对贯彻落实减负降费政策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公文种类、列明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二是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发布之前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统一发布率均达100%,没有发生因规范性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政府或人大常委会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形。三是严格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备,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行政决策方面
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着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没有出现因决策内容违法或不当产生的负面影响。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2016年以来,聘请了名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郝佳佳以及长晟律师事务所刘江陵为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案件的诉讼和重大决策的制定,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行政执法方面
一是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没有出现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二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加强了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了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三是行政执法程序正当。强化了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行为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告知当事人合法权利、依法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事项、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近年来,我局没有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四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权责关系。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并建立落实了行政机关公示公告制度。我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网站为载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同时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监督方面
一是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我局一直以来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我局积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方面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我局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重大行政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二是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同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目前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同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二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和考核,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提高法治思维。组织参加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提升全局法治能力水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现象。
八、组织领导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相关保障。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措施保障该项工作深入开展。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规范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的配套措施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更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取消工作,努力创建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
(联系人:唐策川,联系电话:152xxxxx668)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