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640/2022-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8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是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四是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八是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査,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十是负责林业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十一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照相关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是监督管理林业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十三是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合作事务;十四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财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林业安全科(行政执法科)、改革发展科,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重庆市长寿区林木种苗站,参公事业编制12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重庆市长寿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1名;重庆市长寿区林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重庆市长寿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0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重庆市长寿区国有林场,事业编制28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21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10.2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151.19万元,主要是林业项目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210.2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23万元,农林水支出298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151.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4.4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435.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0.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0.27万元,比2020年减少515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83万元,比2020年增加28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以前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缴费,在职职工正常的增资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49.44万元,比2020年减少5435.6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项目资金、植被恢复费减少等,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松材线虫除治等林业项目重点工作。
林业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20年减少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0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0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汽车无偿划拨2台到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2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83万元,项目支出2449.4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10.27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7个,涉及资金427.4万元;重点专项8个,涉及资金1431.35万元。重点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吕晓霞电话:023-4025801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