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7-002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2-15 | [ 发布日期 ] | 2017-02-15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科、计划财务科)、1个政法专项编制部门(区森林公安局)、下设4个事业单位(区林木种苗站、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服务中心、区国有林场)。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67.35万元,比2016年增加319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63万元,比2016年增加143.15万元,今年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支。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72.72万元,与2016年增加3055.7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林业防灾救灾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1.5万元,比2016年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1.5万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比2016年减少6万元。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