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4-0015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云集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认真编制和实施学校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
3.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贯彻实施正确的教育教学方法,正确处理教学、教研的关系,切实搞好学科教学等工作,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5.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生,培养适应新时代需要的合格人才,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6.实施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接受市教育局的管理、组织、指挥和监督,接受镇党委、政府教育管理职责内的工作管理与监督并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云集中心小学校是独立预算单位,其中包括1所中心小学校、3所幼儿园、3所教学点组成。截至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时点统计,在校小学学生100人、幼儿园学生23人;在编教师59人,在职人员56人,退休教师76人,遗属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90.86万元,支出总计1690.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81万元,增长7.01%,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5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76万元,占99.33%;事业收入5.79万元,占0.34%;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5万元,占0.3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8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92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其中:基本支出1603.80万元,占95.34%;项目支出78.41万元,占4.66%;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0.7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9.48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48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41万元,增长8.82%。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48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41万元,增长8.82%。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资金,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155.08万元,占69.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62万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98万元,占2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2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
(3)卫生健康支出77.90万元,占4.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教师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7.79万元,占4.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1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2020-2021年超额绩效清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8万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差旅费及专项维修项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校教师来校参加教研活动的生活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39.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653.33%,主要原因是做账时把接待费纳入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30.42%,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人数和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78.4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校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36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