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72T/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4 |
大洪湖旅游通道项目(G351梓潼至洪湖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大洪湖旅游通道项目(G351梓潼至洪湖段改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线路全长约28公里,起于梓潼,止于洪湖镇,按照二级公路标准(40公里/小时)进行设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联 系 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23-40244328;
电子邮箱:52248130@qq.com;
单位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78号。
单位名称:重庆百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553881572@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栖霞路16号5幢5-2。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地址: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公众参与对象:项目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下列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