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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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6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以来,在市交通运输委的指导下,我按照长寿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职领导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专门抓的工作氛围将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作为各单位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考核任务,做到职责明确、目标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网络。

(二)加强理论学习全年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统领,全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宣传贯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全交通实际,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实地开展宣传活动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一是制定《2024年全区交通法治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开展述职述法,推动交通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落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推进我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按要求在信用重庆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四是深化执法为民实践。制定年度执法为民工作方案,明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项目清单,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五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12345、12328热线交转办渠道和我委023-40244968投诉举报热线,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即接即办,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

(四)持续完善行业法规制度体系常年聘任法律顾问律师2名,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交通行政处罚、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提供有实效的协助。有效提升各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及法律顾问的参与度和责任感。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出庭应诉工作2件,开展重大合同和重大项目谈判35件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公文种类、列明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按照区司法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的要求,重新修订了《长寿区临港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

(五)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一是根据职能职责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本系统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告知承诺制”“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内部执法业务培训。落实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通过交通行政执法学习平台和发放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督促执法人员自主学习,同时定期组织培训考试巩固学习成果,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三是积极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按要求组织参与交通运输部抽考、市执法总队以考促训、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和全区法治理论学习考试。

(六)加强交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为抓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充分发挥矛排会议强化源头预研预判,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作用。全年共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会议15余次,排查出矛盾纠纷70件,已化解68件,化解率97%。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压紧压实各行业、各单位责任。全面加强涉访涉稳重点人群管控,防范化解涉众型稳定风险,今年以来,我区交通行业未发生各种社会稳定事件,未发生到市集访和进京非访情况,切实做到了“四个严防”的工作目标。

(七)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印发我委2024年全区交通普法依法治理要点,明确各项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和单位;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36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8块、悬挂横幅120余条,利用车站、码头、治超站点、公交车LED屏、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视频等,营造了我区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的普法氛围。

(八)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1.在非法营运整治方面,重点治理以汽车租赁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利用非营运代步车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非法从事定线客运巡游出租客运、非法道路客货运行为、非法码头经营、客车驾驶员勾结餐饮场所“宰客”等乱象。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组织者、牵头者,特别是强制交易、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共开展专项检查725次,查处客运违法行为931起,其中非法营运175起,网约车违法203起,出租车违法403班线客运违法49起,公交客运违法30起

2.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方面,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查处联合执法不到位、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办理罚款“月票”“年票”、与社会人员勾结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以及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治超执法检查605次。对经检测发现超限运输车辆及时进行处理,严厉打击超限运输,共计查处3458起,其中非现场治超站点查处1615起,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共检测车辆103.07万余台次,查处超限车辆1843台次(已移交交巡警处理),卸货4245.9吨,超限率为0.18%。同时及时将故意遮挡号牌通过无人治超站点案件移送区交巡警支队。

3.在企业源头执法检查方面,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运输企业706家,发现隐患84个,已整改完成84个

4.在强化危化品运输监管方面,以危化品检查站为依托,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制度,采取平时路面随机检查和定期到古佛、晏家检查站开展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查处危险品运输违法案件64起。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8800余辆次,执法人员220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0余起,罚596.82万元

5.在水运领域治理方面,重点整治水路运输领域违法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水上非法采砂运砂、滥开滥采等乱象。我在辖区内各港口码头开展非法码头经营、非法船舶营运等专项整治活动,共计检查企业151家次,检查船舶681艘次。

6.在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方面,重点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损害公路设施等乱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我委执法人员实际在岗人员仅45人,而我区有道路运输相关业户1500余户,营运车辆1.5万辆,从业人员约2.5万人全区通航水域里程108.4公里,有港口码头企业11家,生产性泊位27水路运输企业12家,营运船舶102艘。监管的运输企业多、运输车辆(特别是危化品运输车辆)及船舶数量庞大,现有安全监管力量不能与监管任务相匹配。

(二)执法方式方法较为传统。在大力推进数字应用和大数据应用用于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还有待提升。目前执法人员仍倾向于开展现场执法和检查,创新意识和手段都有明显不足,执法监管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普法的积极性。

三、2025年交通法治工作目标和思路

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工作部署安排积极参与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贯彻落实,着实抓好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确保行业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进一步完善法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化解行政执法争议,着力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升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参加市、区法治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本级法治培训考试工作,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和学习方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贯彻落实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交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手段,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执法机构的监督力量。加大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水平。

加强执法联勤联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治理效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落实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区公安交巡警、区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等部门建立起长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共享信息,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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