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8-006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2-10 | [ 发布日期 ] | 2018-02-12 | ||||
[ 标 题 ] |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寿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寿委发〔2009〕31 号),设立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区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 6 个科室,即:办公室(党办)、人事教育科(信访科)、经济运行科(信息产业科)、企业发展科
(园区办)、节能科(环资科)、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下辖电力天然气行政执法大队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负责工业投资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和电力、天然气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维护信息安全;组织协调节能降耗,对全区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承担电力、天然气和民爆物品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盐业的管理和监督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72.8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72.88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350.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40.58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322.92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退休费纳入社保统发,未列入本单位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32.2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28.02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比上年减少等,主要用于电力天然气行政执法、经济运行监测、工业发展(实施新型工业化、“两化”融合)、破产改制企业后续工作、破关办经费(代管人员经费等)等重点工作。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单位未安排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 19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4.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9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0.8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3.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经济信息委机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电力天然气行政监察执法大队(下辖事业单位)等 3 家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4.9 万元,比 2017 年预算增加 27 万元,增长 34.65%。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 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32.3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未安排采购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单位主要指对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本单位涉及退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等。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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