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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机关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1 |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 庆 市 长 寿 区 水 利 局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渝机管发〔2018〕105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水资源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区水资源高效率利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结合长寿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制定用水指标,以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为主线,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机制,促进水资源使用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二、目标和任务
到2022年末,全部区级机关和50%的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按全市工作目标任务要求,2022年新增创建节水型单位24家,具体名单见《长寿区2022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附件1)。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内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相关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制定、实施节水计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重点加强食堂、浴室等重点耗水部位的用水管控。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结合自身特点,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三)加快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实施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空调设备冷却系统、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等的节水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以节水效益分享、节水效果保证、用水费用托管等模式,在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节水服务机构与公共机构签订节约用水管理合同,分享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五)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缺水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绿化和景观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源。
四、创建标准
按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创建,评分大于或等于 90 分,且水计量率和节水器具普及率指标得分不得为 0 分,评为节水型单位。
五、创建程序
(一)申报。列入全区2022年创建单位必须进行创建申报,未列入创建名单的单位采取自愿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各创建单位按照2022年6月22日节水型单位创建培训会要求,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重庆市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书》(附件3)、创建工作总结和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区机关事务局节能科(区行政中心北楼119室)。
(二)评价。区机关事务局会同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实地核查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对达到创建要求的评为区级节水型单位并进行公布,区机关事务局、区水利局9月底前将上年度节水型单位创建资料分别上报市机关事务局、市水利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评为重庆市节水型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强监督考核。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将纳入全区2022年度街镇区级部门考核指标体系“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区机关事务局会同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定期对节水型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区级各部门、各镇街要加强节水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型单位的建设经验,积极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
附件:1.长寿区2022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
2.重庆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
3.重庆市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书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2年8月18日
(区机关事务局联系人:黄儒群,联系电话:40404639)
附件1
2022重庆市长寿区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名单(24个) | |
1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 |
2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
3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 |
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5 |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6 |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7 |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8 |
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 |
9 |
重庆市长寿区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 |
10 |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中学 |
11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12 |
重庆市长寿区第一实验小学(古镇校区) |
13 |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 |
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卫生院 |
16 |
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卫生院 |
17 |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卫生院 |
18 |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9 |
重庆公路事务中心 |
20 |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办事处 |
21 |
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
22 |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 |
23 |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24 |
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人民政府 |
附件2
重庆市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一、节水技术标准(40分) | ||||||||||
序号 |
指标 |
计算方法 |
评分规则 |
分值 | ||||||
1 |
★水计量率 |
水计量器具计量水量/总水量×100% |
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100%,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95%,分别达到得8分,有一项达不到不得分。 |
8 | ||||||
2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节水设备器具数量/总用水设备器具数量×100% |
节水设备、器具数量占总用水设备、器具数量的比例低于96%不得分,每高1个百分点得2分(不到1个百分点,按四舍五入计算),满分8分。 |
8 | ||||||
3 |
人均用水量 |
单位全年用水量/用水总人数 |
1)重庆地区公共机构(市级机关)单位人均用水量平均值(下称标准值): 无食堂、无中央空调标准值:29m3/人.年; 有食堂、无中央空调标准值:38m3/人.年; 无食堂、有中央空调标准值:44m3/人.年; 有食堂、有中央空调标准值:58m3/人.年; 2)单位人均用水量≤0.9×标准值,得8分 ; 0.9×标准值<单位人均用水量≤标准值,得6分; 标准值<单位人均用水量≤1.1×标准值,得3分; 1.1×标准值<单位人均用水量≤1.2×标准值,得1分; 1.2×标准值<单位人均用水量,得0分。 |
8 | ||||||
4 |
用水器具漏失率 |
漏水件数/总件数×100% |
用水器具漏失率≤5%得8分,否则每高1%扣2分,直至扣完。 |
8 | ||||||
5 |
锅炉冷凝水回收率 |
年蒸汽冷凝水回收量/年蒸汽蒸发量×100% |
锅炉冷凝水回收率大于50%得3分,每低2%扣1分直至扣完;没有配备锅炉的单位不参与此项评分。 |
3 | ||||||
6 |
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 |
中央空调冷却塔补水量/中央空调冷却塔总循环量×100% |
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1%得5分;没有配备中央空调的单位不参与此项评分。 |
5 | ||||||
二、节水管理标准(60分) | ||||||||||
序号 |
指标 |
考核方法 |
评分规则 |
分值 |
||||||
7 |
规章制度 |
查看文件和相关资料 |
1)建立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得3分; 2)编写用水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实下达的用水计划得2分,完成当年内部节水指标得2分; 3)明确节水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员得2分; 4)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得2分; 5)两年内未受到浪费用水处罚得2分。 |
13 |
||||||
8 |
计量统计 |
查阅有关资料,核实数据 |
1)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按分户、功能分区、主要设备实现三级计量,得5分,实现按分户、功能分区计量得3分,实现分户计量得1分; 2)有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得2分。 |
7 |
||||||
9 |
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 |
查阅节水改造资料和设施建设材料、核对节水器具清单,现场查看 |
1)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得3分; 2)实施食堂用水设施、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施等节水改造和节水设施建设,每实施一项得1分,满分3分; 3)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得1分; 4)所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全部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水产品得5分; 5)景观用水、泳池、浴室等设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每项得1分,满分2分; 6)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1分; |
15 |
||||||
10 |
管理维护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 |
1)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得3分; 2)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2分; 3)有完整管网图得3分; 4)有完整得计量网络图得3分; 5)开展水平衡测试得2分,5年内有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得2分。 |
15 |
||||||
11 |
节水宣传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
1)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得2分; 2)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主题培训、讲座等,每开展一次得1分,满分3分; 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示得2分。 |
7 |
||||||
12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
1)建设雨水集蓄设施或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有效利用得1分; 2)绿化、景观用水等采用非常规水源(雨水、循环使用水),每项得1分,总共2分。 |
3 |
||||||
三、加分项 |
||||||||||
13 |
合同节水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
与节水服务机构签订合同,以节约用水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
5 |
||||||
附件3
重庆市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书
(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