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25002217842462433/2020-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机关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9 |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性质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区行政中心的后勤管理、环境秩序管理、会议服务及生活服务等工作。
(2)负责区行政中心房屋、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日常运行管理,停车场库的管理。
(3)负责区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绿化工作,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4)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包括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标准、处置、维修管理和保险等工作。
(5)协调、协助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区级部门搞好公务接待。
(6)协调、推进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及指导、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负责全区区级部门办公用房的建设统筹及调配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食堂等后勤服务实体的综合管理。
(9)完成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671.86万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支出167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2万元,项目支出1378.94万元,收支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
本年度区财政安排三公经费195万,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公务接待费160万元,车辆运行费35万元。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