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25002217842462433/2020-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机关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9 |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6年3月,属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现有办公室、接待科、公务车辆管理科、办公用房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5个科室。共有25人。其中:在编干部职工16人,包括机关领导班子成员3人(一正两副)、正处级调研员1人、副处级调研员1人,干部9人、工勤人员2人;聘用人员9人(接待人员4名,驾驶人员3人,老干中心人员1人)。
二、单位的职能职责
(一)机构性质。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属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
2.负责全区公务车辆购置、处置、维修、保险等管理。
3.负责区级部门办公用房的建设统筹及调配管理。
4.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5.负责行政中心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安全稳定、消防值班、停车场库、公共会议室及其服务、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公寓等后勤工作。
6.承办全区性公务接待,协调、协助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机关部门搞好公务接待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487.97万元,支出总计3,487.97万元。收入支出持平。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78.62万元,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48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07万元,占10.93%;项目支出3,106.89万元,占89.0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7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759.92万元,增加1618.7万元,本年增加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2.92万元,增加101.62%。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年中新增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整改1289.85万元;二是新增行政中心电梯大修费66万元;三是新增公寓维护维修改造费60万元;四是增加公共会议室改造费55万元;五是增加机关食堂及其他232.0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933.48万元,增加支出1554.49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整改,新增行政中心6部电梯大修,新增科技文化中心地暖改造,新增公共会议室及机关食堂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本年决算较年初预算数1,812.27万元,增加1566.35万元,增长86.43%。预算调增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支出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年中通过政府批示资金解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07万元。较上年320.98万元增加60.09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所增加费用。其中:人员经费284.58万元,较上年225万元增加59.58万元,主要原因增人增资所增加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6.49万元,较上年95.98万元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本年收支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0.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88.55万元减少68.5万元,下降17.63%。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所致。本年较上年支出数212.85万元,增加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才进行的车改,2个公车平台仅运行半年,2017年2个公车平台全年运行,增加半年公车车平台运行年费用。三公经费我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超额度使用行为。二是我部门自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无出国出境人员。
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7.0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1台公车,区跨部门综合服务平台15台车及租车平台租车费用的结算。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公车业务检查,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公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的结算。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96万元增加91.0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通过调整预算增加所致。较上年支出数88.32万元,增加9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才进行的公车车改,2个公车平台仅运行半年,2017年2个公车平台全年运行,增加半年公车平台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133.01万元,较年初预算201.5万元,减少68.49万元,下降68.49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到我区考察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124.53万元,增加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上升。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278批次,9,1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5.52元,车均维护费11.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4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94万元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我局将根据区财政统一部署,按照业务工作开展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所有项目支出均将设置绩效管理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06.89万元。来年将严格项目绩效考核,有效控制项目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供给的合理可控。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本年度从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是反映我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我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余秀梅 联系方式: (电话:023-4066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