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21J/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公安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长寿区公安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本区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党政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本区各级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领导本区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据公安业务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灭火救灾;负责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来长寿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计算机管理检查、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等。
(二)单位构成。
长寿区公安局下设50个机构:办公室、政治处、派驻纪检组、警务督察支队、内部审计科、警务保障处、指挥中心、法制支队、情报信息支队、户政科、出入境管理支队、信访科、政保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警卫处、经侦支队、科通支队、网安支队、校保支队、特警支队、行政审批科、交巡警支队、刑警支队、看守所、拘戒所、凤山派出所、河街派出所、桃花派出所、桃源派出所、渡舟派出所、江南派出所、晏家派出所、朱家坝派出所、但渡派出所、云集派出所、长寿湖派出所、邻封派出所、双龙派出所、龙河派出所、八颗派出所、云台派出所、海棠派出所、石堰派出所、葛兰派出所、新市派出所、洪湖派出所、万顺派出所、森林警察支队、技侦30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554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2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43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拨款增加57万元,住房公积金经费拨款增加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554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8801.52万元,教育支出12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0.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1.5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09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26.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21.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21.71万元,比2023年增加6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0.78万元,比2023年增加50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5082.03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拨款增加57万元,住房公积金经费拨款增加7万元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20.93万元,比2023年减少502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5082.03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安视频维护、执法办案、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运行维护费等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桃源派出所2024年房屋租金12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23万元,比2023年减少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万元,比2023年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公安局严格车辆管理、使用、维修,节约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54.81万元,比上年减少96.2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20.93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2个,涉及资金3820.05万元;重点专项2个,涉及资金2700.8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2辆,均为执勤执法用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余冰翔电话:023-4066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