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103/2023-004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18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8-01

区政府各部门,在长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765号),落实市委、市政府稳投资工作部署,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长寿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8


(此件公开发布)


长寿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方案


一、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一)落实市领导联系调研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链工作。协助做好市领导联系调研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链工作,协调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平稳生产经营。建立健全产业链“链长”机制、“链长制”决策咨询机制,区领导分领域牵头处理上海疫情对区内工业企业造成的6个方面、78个难题,探索出在外部情况重大变化形势下服务企业发展的新办法建立并落实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对项目、企业反映的问题事项和意见建议,按照“摸情况、汇问题、传政策、助审批、督整改、护权益”方法,为企业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重大项目牵头单位)

(二)提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四年大变样、五年基本成形”工作思路,实施“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动态增补市级重大项目名单,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我区2022年第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重大项目166个,全年完成投资330亿元以上。对照开工、在建、前期“三张清单”,按月调度协调、督促通报。加大人员、器械、材料、资金等投入力度,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保障,集中资源确保在建项目施工顺利推进。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征地拆迁、施工通道、水电接入、交叉工程衔接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能开则开尽早开,确保9月底前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牵头单位)

(三)全面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全面落实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重点提高从项目谋划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的质量和效率。聚焦重大战略、规划和短板弱项,加强项目谋划,形成重大储备项目清单,每年动态调整、滚动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工作进展,倒排时间节点,打表推进。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制,加快项目审批。用好用活全区重大项目2亿元前期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四)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储备。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导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重庆短板弱项、重点产业领域等,精准谋划和前瞻储备一批投资效益好、拉动作用大、既能补短板调结构又能带消费扩就业的一举多得项目。动态完善全区特别重大、重大、2022年第一批重大项目“三张清单”。密切跟踪国家102 项重大工程细化分解,积极争取将我区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盘子。根据我区发展需求,对标对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推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两江新区至长寿快速通道、渝宜高铁、市域铁路C7线、长寿港等建设,尽早实现同城通勤;积极推动广涪柳铁路、合广长高速、城宣大邻高速等建设,全力打造便利交通圈。加快G351长寿湖至新市段公路等国省干线改造,推动投资放量。加快推进长寿湖狮子滩、何家槽抽水蓄能、黄草峡储气库(二期)项目建设。加快小石门长江水源工程、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龙溪河、桃花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PPP 项目等环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经济信息委)

(六)加强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中科未来城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确保中科未来城企业孵育基地、成果转化展示中心项目在明年上半年完工投用。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加快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市政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5G网络建设规模,在政务服务、电网、应急管理、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5G专网,实现城镇和重点场景全覆盖。深化工业互联网节点建设,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助力重庆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完善产业园区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重点加强汽车产业集群项目打造。加快推进园区场地、市政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标准厂房、租赁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的承载能力。完善枢纽园区内部集疏运体系,加快建成重庆东部智慧物流、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提升枢纽货物中转、分拨效率。加快推进长寿经开区临港物流企业铁公水联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建成成渝地区东部交通枢纽和干级门户。积极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贷款政策,大力推动以铁路、水运为骨干,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联运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管局、长寿高新区、区临港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

升,加快推动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一期)等基础设施项目快速放量。加快站北片区横一路、商贸东路、阳鹤南北中路等在建项目进度。提速桃源停车场及配套工程、渝宜高速渡舟立交等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尽早开工。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建成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启动建设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统筹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铺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

(八)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6.5万亩,加快建设“自然长寿·美味产品”提质工程重点项目。加快完善农业园区、三科农商城等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基础设施。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打造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村饮水“一改三提”行动,完成“四好农村路”80公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

三、全力扩大产业投资

(九)加快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推动工业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计划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聚焦新材料、化工、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以及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围绕我区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中下游配套需要,启动实施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重大项目。积极对接争取100亿元的重庆市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战略类、科创类、产业类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力争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投资完成76亿元(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

(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聚焦全区重点产业链策划实施重点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确保2022年全区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稳中有升,力争技改投资完成50亿元。全面落实市级推动技术改造和扩大再投资支持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引导企业、园区分类开展节能降碳、节水减污、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化改造,推进行业清洁生产和园区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探索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金建设,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长寿经开区经贸局、长寿高新区)

(十一)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实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端研发机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发挥好我区综合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等领域外资项目的牵引作用,引进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和重点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建立与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及时协调推动解决企业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招商投资局、经开区运行局)

(十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加境内外各类招商会展活动,重点突出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软件、生物医药、消费品工业等产业链招商,加快相关产业集聚集群、补链强链。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市区联动开展专项招商、以企招商大力引进核心企业、标志性工程、关键性项目。择机召开重大项目“三集中”活动,集中签约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力争全年实现合同引资600亿,其中市外合同引资580亿;到位资金130亿。(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四、加快推进民生领域建设

(十三)稳定房地产投资运行。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用好用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优化资金监管,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加强市场预期引导,鼓励支持房地产企业积极拿地。督促开发企业对“久供未建”“久建未完”项目加快建设,增加商品房新开工量,促进建安投资稳步增长。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探索安置房转变保障性租赁住房路径,积极盘活存量保障性住房(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十四)加快社会民生领域投资。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实施20件重点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应对人口老龄化、托育以及其他社会服务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青少年活动中心、启明幼儿园、区中医院扩建、长寿湖文化产业园项目等重大民生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

五、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十五)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加快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全力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实现投资放量。加快完成长寿区街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专项债券项目调整工作。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调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认真研究对接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政策,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及2023年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各专项债券项目业主单位)

(十六)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夯实项目基础,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加大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确保年底前项目全面开工。加强项目工期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工期,按期开工、到期完工。规范资金使用,严格专款专用,加大资金支付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中央预算内项目业主单位)

(十七)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推进力度,积极探索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推动存量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认真筹备REITs论坛,推进REITs公募基金和产业金融中心工作。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通过片区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工作对接,建立项目清单与资金清单联动机制,定期滚动发布项目信息,增强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力度。规范应用PPP、ABO、EOD等模式解决全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委、人行长寿中心支行)

(十八)大力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加强沟通协调,以城市更新、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信贷额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PPP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有效衔接。争取全年获得授信1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长寿中心支行、区发展改革委)

(十九)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全面梳理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特许经营权和资产情况,筛选一批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增长潜力较大,或者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和企业负债水平,提高企业再投资能力。(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十)加强用地用能保障。进一步强化“项目池”“资金池”“资源要素池”对接,加强资金、用地、用工、原材料、能耗、环保、产能等各类要素资源统筹保障。分级分类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面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加强土地储备整治、年度供地、年度建设用地需求三个计划的统筹衔接,优先安排、配供、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认真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政策,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从快从速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优化环境总量、排放总量等配置,通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水平、推动改造升级等措施,为重大项目腾出资源环境空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一)加强全区统筹调度。进一步完善专员服务制度,严格落实“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调度机制,针对征地拆迁、用地用能、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协调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卡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的行业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