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01345K/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大数据发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3 |
重庆市长寿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相关政策,拟订具体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接全市“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相应工作。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7.负责推动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等机构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大数据发展局内设1室2科,分别是:办公室、数据资源科、人工智能科,下设1个直属事业单位(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68.07万元,主要原因是:1.工作项目调整,减少推进5G应用试点及相关项目经费200万元,减少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经费55万元,精简部分项目经费7.55万元,共计减少项目经费262.55万元。2.人员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万元,教育支出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68.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5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62.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14万元,比2022年减少26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7万元,比2022年减少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2.77万元,比2022年减少26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项目调整,减少推进5G应用试点及相关项目经费200万元,减少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经费55万元等。
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2年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2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纯新能源汽车无需加油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79万元,比上年减少9.56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2.77万元。其中:一般项目4个,涉及资金28.57万元;重点专项2个,涉及资金54.20万元。重点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一般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婉儒 联系方式:023-4077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