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01345K/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大数据发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3 |
重庆市长寿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相关政策,拟订具体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接全市“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相应工作。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7.负责推动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等机构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政务”推广;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大数据发展局内设3个科室,即:办公室、数据资源科、人工智能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22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50.15万元,支出总计250.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均增加13.1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45万元、职工数减少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5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新增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45万元、职工数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1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5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45万元、职工数减少等。其中:基本支出194.34万元,占77.7%;项目支出55.82万元,占2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0.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13.1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新增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45万元、职工数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45万元、职工数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06万元,减少53.5%。主要原因是推进5G应用试点及相关项目200万元未执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50万元因工作调整部分执行,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建成还未支付运维费和保证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45万元、职工数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06万元,减少53.5%。主要原因是推进5G应用试点及相关项目200万元未执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50万元因工作调整部分执行,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建成还未支付运维费和保证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1万元,减少10.7%,主要原因是职工调离总人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公用经费4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新能源电车运维费用较低、出差和接待较少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9万元,减少93.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三公经费”较高,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减少17.8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新能源机要通信车1辆,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新能源电车运维费用较低、出差和接待较少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车辆故障出车次数较少。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来我单位工作调研、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研、检查指导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45.5%,因2021年公务接待较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3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5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3.57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长寿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软件部分可视化平台建设项目办文办会增多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5.82万元。其中,重点专项3个,涉及资金53.49万元;一般性项目3个,涉及资金2.3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77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