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区委依法治区办: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会同区发改委,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转发相关文件,按规定公布并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0年11月,以长财库〔2020〕11号文转发《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取消涉及灵活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0〕55号),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政策规定。
二、积极推进区县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
紧密配合区编制管理部门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在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基础上,跟进部门预算管理,调整涉事部门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使事权与财权相适应。
三、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1、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支持区属国有企业联合发起成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增信增贷、续贷、展期、延本降息等方式为企业解忧纾困;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持续开展政银担合作贷款,出资2000万元建立政银担风险补偿金,累计发放贷款64笔、7986万元。充分发挥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作用,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有效预防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链风险。区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每个工作日费率由0.2‰降至0.1‰,累计使用27.23万元,帮助235家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2、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推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逐步落实完善采购规章制度、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实行采购信息公开、优化了采购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全区1-11月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达9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采购金额2.7亿元,工程5.3亿元。积极落实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任务,依托832平台,激活预算单位账户107个,激活采购人交易账户678个,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任务729.38万元,实际采购813.67万元,完成率111.56%。超额完成任务。其中:
1.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依托市财政局搭建的“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正在运行有网上超市、协议供货、网上询价),充分发挥云平台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的优势,大力推广实施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目前我区区级供应商入驻网上货物超市有172家,服务超市有176家。截止10月底,共有184个行政事业单位登录云平台,货物超市有采购行为的单位有139个,采购订单1142宗,采购金额总计1761万元。服务超市有采购行为的单位199个,采购订单3010宗,采购总金额2256.34万元。
2.加强采购监管。我区今年共受理投诉13件,作出处理决定1件,行政处罚6件,其中处罚评审专家4名,对采购人警告处罚2个。
3.积极落实完成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任务,我局通过会议、电话、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并超额完成任务。全区共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813.67万元,超额完成111.56%。
四、严格依法执法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清理,调整充实执法人员,邀请区司法局法律专家来我局开展专题培训,结合财政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局机关执法人员达到32个,为实施双随机制度奠定了基础。
2、严格执法,维护财经法纪严肃性。一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配合区人大开展《预算法》执法调研、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专题调研。会同区国资委开展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评审专家不严格按照规定评标、采购人违法违规制定排他性倾向性条款等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12个,作出行政处罚9个;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结合长寿实际,研究制定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强化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村财镇代理、区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预算公开评审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代理记账办法、机关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的通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的财务管理水平。
3、打击非法集资成效显著。通过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严控非法集资增量,强化案件分类处置,加快案件查处进度、及时化解积案存量,搭建资产处置平台、积极追赃挽损,全区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打非工作得到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打非办的高度认可,多次受到部级联席办公室、市打非办的通报表扬、经验信息交流。
五、强化行政执法经费保障
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将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制定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安排与执法需求相适应,严禁与部门上缴的罚没收入挂钩,有效保证了行政执法所需的人员支出、设备购置、监督执法等必要的经费开支。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权力制约机制,对资金分配、国资监管、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科室和岗位实行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1、依法安排财政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区人大的法定监督规定,组织编制财政预算。由预算科结合财力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下达预算控制数。各支出管理科室在控制数内,按照保障重点、压缩一般、厉行节约的原则审核联系单位部门预算,提交预算科汇总形成全区财政预算(建议稿),提请局党组研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报告,听取意见、修改完善财政预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审议并向区委报告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最后提请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2020年新增资产管理科,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一是理顺权属关系。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的资产,按权属关系移交给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明确各自管理职责;二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售、出让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在联交所等场所挂牌公开竞价处置,资产处置完成后,督促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非税收入相关规定解缴入库;三是加强资产报废管理。采取“单位申报,部门复核,财政审批”方式,实地核账见物执行固定资产报废程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对政府采购中涉及审批事项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进口产品采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管理以及涉及监督权的投诉举报案件处理、集中采购机构考核、预算单位采购情况检查等政府采购业务实行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切实做到依法、严格、高效监管。
4、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接受了审计机关一年一度的财政预算及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财政局的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管控等监督检查,切实整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章立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七、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研究制定了《长寿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各部门和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和单位统一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公开预决算信息,预决算公开采用统一表格,统一文本,统一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