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4-00019 | [ 发文字号 ] | 长财行发〔2024〕5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1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长寿区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长寿区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长财行发〔2024〕 52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长寿区财政局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40580197;
区财政局:023-40280141;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长寿区民兴路103号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长寿区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4〕21号)。现将长寿区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下达你委。
请你单位请及时将项目详细实施计划报我单位备案,严格按照《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及资金监管,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抓紧组织实施。
年终在“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中列报。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