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3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增强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财政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聚力实施“两地一城”建设和“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主要政策落实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以赴“稳大盘”,助力培育市场主体。
一是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5.7亿元、留抵退税5.8亿元,有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统筹2.1亿元,兑付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商务发展、建筑业产业扶持、“房交会”、“夜市经济”补贴等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5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进一步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提高金融服务质效。以数字化赋能产融发展,打造产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贷款2.9亿元。出台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设立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帮助411家企业获得贷款20亿元。帮助45家企业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5亿元。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新增1家企业辅导备案、2家企业完成股改,新增13家市级上市培育库企业。
2.持续发力“惠民生”,保障重点民生支出。
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20元/每生每年和40元/每生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每人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每人每年。2023年,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会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和住房保障等九大类民生保障支出5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完成了年初预算确定的占比达到60%以上的目标,社会保障进一步兜牢兜实。
3.深化改革“提效能”,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零结转”收回部门2023年底未实现支出的区级预算8,78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盘活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1.4亿元,用于全区“三保”等重点领域。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综合绩效评价激励约束,首次将2022年度监督检查和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发挥绩效运行监控效能,收回进度慢、绩效差的9个项目4,026万元。三是继续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上线地方评价、预算绩效、债务管理、政府财报模块,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涉企补贴类资金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4.稳健运行“防风险”,严防地方债务爆雷。
一是降本增效压减支出。2023年,全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现3,110万元的支出压减目标,统筹用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并将压减工作举措落实到2024年度预算编制,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以防“爆雷”、控增量、减存量、优结构、降成本、促发展为目标,通过统筹预算收入、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等方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和偿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三是全面清理全区可变现资源资产,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和处置条件,制定年度处置变现计划,将处置变现资金用于化解地方债务。四是强化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将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纳入区级部门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服务代表委员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以及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方案执行各项财政收支预算。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债务管理等事项,回答询问、接受监督、听取意见。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成员参与2024年预算公开评审,审减2024年预算3,145万元,提出调整意见70条,提高绩效目标质量。运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
三是高质量抓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高度重视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提案,高质量办好各项建议和提案。2023年,区财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41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33件,所有办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满意率均为100%。
二、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1)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1,1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增长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617,650万元后,收入总计1,128,79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4,681万元,下降0.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等224,115万元后,支出总计1,128,7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9,7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9.7%,下降19.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388,265万元后,收入总计688,040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33,282万元,下降8.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和调出资金等154,758万元后,支出总计688,04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8,9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7%,下降69.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98万元后,收入总计49,698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651万元,下降67.7%,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48,047万元后,支出总计49,69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代编,区县不单独编制。在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我区执行情况如下: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971,701万元,上年结余19,778万元,当年支出977,463万元,年末结余14,01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9,970万元,支出574,4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710万元,支出37,7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0,284万元,支出110,4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8,231万元,支出158,6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4,748万元,支出65,05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218万元,支出14,7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540万元,支出16,363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表2-6)
(1)收入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1,1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增长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8,4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062万元、调入资金70,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64,898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73,205万元后,收入总计1,128,796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0,39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2,28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4,28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3,98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29万元和结转下年支出102,913万元后,支出总计1,128,796万元。
全区财政加强资源统筹,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教育支出158,263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桃花溪、晶山、树人、菩提等4所新建幼儿园顺利开学,继续对民办普惠性小区配套园实施“零租金”补贴。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桃花溪初级中学、菩提小学、阳鹤小学等3所学校顺利开学,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动区适龄女学生HPV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古镇中学、重庆工信职业学院迁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
科学技术支出12,690万元。主要用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深入实施“十万英才聚长寿”育才计划,引育企业科技创新人才。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6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开展旅行社奖励、特色文艺创作评选、渝藏文化交流长寿行系列活动、中国(长寿)太极拳邀请赛、非遗物质文化节等文旅产业特色活动。新增应急广播终端点位一千个。支持国家级非遗传习社打造、区博物馆顺利开馆运行。举办长寿区第三届运动会、国际棋联女子世界锦标赛对抗赛、国际博物馆日川渝会场活动等具有相当影响力的赛事活动,丰富全区人民的体育文化生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7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生活,支持帮助困难群众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医疗补助,企业退休军转干解困补助等。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购买社工养老服务、支持街镇村社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兑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卫生健康支出79,2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人才培养,提升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稳定发展,保障计生政策对象补助。
节能环保支出41,80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城区空气网格化治理及有机废气治理,集中无烟熏制便民服务点建设,支持龙溪河支流高洞河(长寿段)生态修复、桃花河污染治理、寿茶湾水域生态修复,保障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持续推进龙溪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城乡社区支出198,4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及市政设施维护、街道清扫保洁及城市路灯电器维护,整治城区桥隧结构设施,提升城市绿地水平,开展部分城市管理智能化场景应用,支持违章建筑整治、城乡社区环境维护、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园区产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支出63,5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围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和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及农产品加工贴息。支持松材线虫防治、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支持非粮化问题处置,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支持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库除险加固、桃花溪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
交通运输支出22,27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改造、长江大桥改造、公路日常维修养护、道路水毁修复等工程。支持长寿北站到重庆北站定制动车、爱心卡免费乘车补贴等公共交通事业。启动智慧交通人脸识别、公交车站电子站牌、缆车站安全技术改造等升级改造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31,94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和品质提升、棚户区改造、房交会契税补贴、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C、D级危房改造及旧房整治工作,切实保障改善城乡居民居住问题。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9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兑现商贸、物流、建筑等多领域产业扶持政策。用好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出口信保、国际市场开拓等专项资金,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公共安全支出30,37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重庆市基层平安法治重点街镇建设、基层派出所建设、“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全民反诈“两大攻坚”专项行动。支持“警调、诉调、访调”工作,推动深化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支持消防安全和灾害应急救援建设。
(3)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区级财政安排预备费15,000万元,实际动用13,25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结算、防火物资采购、缆车站安全技术改造等应急事项支出。
(4)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区对12个镇转移支付44,28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132万元,主要用于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提高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专项转移支付9,1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干部养老及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表7-10)
(1)收入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9,7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9.7%,下降19.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82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318,400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27,042万元后,收入总计688,04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1,80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20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7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8,4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154万元和调出资金3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688,04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表12-14)
(1)收入执行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8,9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7%,下降69.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98万元后,收入总计49,698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651万元,下降67.7%,加上调出资金40,000万元和结转下年支出8,047万元后,支出总计49,69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在决算编审中,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和调整,我们将按照规定在市财政局批复我区财政决算后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政府债务情况及2023年新增债券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6)
截至2023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959,192万元(2023年初1,668,279万元,加上市财政转贷政府债券383,000万元和亚行龙溪河整治项目外债298万元,减去当年偿还的政府债券92,100万元和外债2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96,29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62,900万元。
2023年区级财政安排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3,651万元,其中还本支出92,385万元(通过市财政再融资债券还本92,100万元和偿还外债285万元),付息支出61,266万元(其中:外债付息363万元)。
2023年,我区共争取到位债券资金383,000万元。一是再融资债券122,1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和存量债务。二是新增政府债券260,9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240,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应急医疗体系、养老托育、水利等领域项目支出;一般债券20,9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项目支出。
各位代表,在回顾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新增可用财力有限与“三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财政维持“紧平衡”的难度加大。二是财政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过“紧日子”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运行、库款保障、债务管控等方面的风险不容忽视。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创新思路、健全制度、深化改革、规范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工作安排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聚力实施“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两地一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是:
一是依法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收支预算。
二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综合考虑2024年我区各项经济指标预期稳步增长的形势以及同期基数因素,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43,000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预计290,000万元,增长13.2%。
三是支出预算优化结构、更加精准。按照“零基”预算、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财政工作将持续推动经济运行好转、内生动力增强、社会预期改善、风险隐患化解,更加注重综合统筹、科学规范、讲求绩效和持续安全。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质量、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第一,狠抓管理“精细化”,推动财政收入增长。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精准发力,深挖财源潜力。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努力培植和壮大税源,持续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亩均论英雄”引进更多优质税源。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从存量资产中挖掘增收潜力。抓好项目策划、储备、对接,全力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向我区倾斜,推动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
第二,常态化过“紧日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举措,推动党政机关习惯于过紧日子,在制定政策、安排支出、新上项目时,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又不透支未来。强化“三保”责任落实,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抓好统筹兼顾,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低效无效投资项目,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财政资源用于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善民生。
第三,加力提效“促发展”,用活用好财政政策。
一是公平高效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落实各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引导产业结构升级等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税费优惠、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等财税扶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保持支出强度推动项目及政策落地。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密切跟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推动各项财税政策尽早落地见效。加快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持续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投后管理,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带动社会投资。三是完善财政金融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资金池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优质金融要素聚集,促进辖区金融业差异化发展,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
第四,数字引领“推变革”,全面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落实中央、市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二是继续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开发资产管理、财政决算和直达资金模块,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集成。三是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下大力气推进资产盘活。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共享和成果运用。
第五,精准施策“防风险”,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一是持续守住底线红线。加强地方债务全口径管理,确保不“爆雷”、不新增隐性债务、不新设融资平台、不新增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支持性政策措施,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实行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强化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二是严防财政运行风险。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和库款调度,稳定库款保障水平。三是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财政管理权限的监督制衡,降低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四、2024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328,980万元后,收入总计871,980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95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69,025万元后,支出总计871,9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82,383万元后,收入总计502,383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2,38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502,38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8,200万元后,收入总计16,700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0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8,000万元后,支出总计16,700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表17-25)
(1)收入预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000万元,加上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203,1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29万元、调入资金8,000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02,913万元后,收入总计871,980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61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0,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025万元和补助下级支出37,343万元后,支出总计871,980万元。
其中,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23万元;国防支出1,1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292万元;教育支出160,84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7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5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2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469万元;农林水支出92,0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64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16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6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91万元;预备费1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55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表26-30)
(1)收入预算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0,229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32,154万元后,收入总计502,383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2,38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502,38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表31-33)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3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8,047万元后,收入总计16,700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0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8,000万元后,支出总计16,7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代编,区县不单独编制。在2024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中,将向区人代会报告我区收支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