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经汇总,2017年长寿区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三公”经费为4345.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6.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7.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21.98万元(公务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1.98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较,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下降567.61万元,主要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维护费下降以及长寿区审计局、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和长寿区人民法院上划市级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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