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提出项目预算核准意见报区财政局批准,为招标最高限价提供参考;
2.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在预算评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或其他专业机构优化;
3.负责组织和管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的审核中介;
4.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预算评审;
5.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政策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是长寿区财政局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预算审核科、项目优化科和综合科,核定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10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5.69万元,主要是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3年未独立编制部门预算,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35.69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91.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3.78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14万元,教育支出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5.69万元,主要是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3年未独立编制部门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25.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69万元,比2023年增加23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9万元,比2023年增加225.6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4年独立编制部门预算,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7.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4年独立编制部门预算,导致评审运行保障和管理费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评审运行保障和管理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3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4年独立编制部门预算,增加1辆公务用车车辆交通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10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朱恩文 联系方式:023-4025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