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4-000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国债转贷财政资金管理。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工作,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进行审批。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4.研究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抽查和再评价,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
15.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中央、市级金融政策的落地研究,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地方金融发展政策。
16.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负责在长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引导在长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本辖区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7.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配合市金融监管局及中央在长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共下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发展科、会管采购科、农业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和金融管理科共计12个科室。
区财政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规格为正科级。区财政局下属1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三)单位构成
区财政局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323.46万元,支出总计2323.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2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15.91万元,其中,人员退休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4.43万元,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28.5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7.11万元,其中,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打非专项项目、评审运行保障及管理费项目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减少102.33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一次性退休补贴、临聘工资、遗属补助由人员经费类项目调整到特定目标类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50.26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27.17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7.79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32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2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4.43万元,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28.52万元;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打非专项项目、评审运行保障及管理费项目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减少102.33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一次性退休补贴、临聘工资、遗属补助由人员经费类项目调整到特定目标类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50.26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27.17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3.4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32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2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15.91万元,其中,人员退休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4.43万元,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28.5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7.11万元,其中,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打非专项项目、评审运行保障及管理费项目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减少102.33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一次性退休补贴、临聘工资、遗属补助由人员经费类项目调整到特定目标类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50.26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27.17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62万元,占73.67%;项目支出611.84万元,占26.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3.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22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8.11万元,其中,人员退休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4.43万元,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6.3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7.11万元,其中,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打非专项项目、评审运行保障及管理费项目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减少102.33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一次性退休补贴、临聘工资、遗属补助由人员经费类项目调整到特定目标类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50.26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27.17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7.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2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4.43万元,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6.32万元;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打非专项项目、评审运行保障及管理费项目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减少102.33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一次性退休补贴、临聘工资、遗属补助由人员经费类项目调整到特定目标类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50.26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27.17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7.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25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7.70万元;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车辆交通费减少1.5万元,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减少87.77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43.67万元、保险创新项目减少22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减少14.60万元、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减少7.5万元、打非专项项目减少7.19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减少2.22万元;因人员退休、死亡,导致一次性退休补贴、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38.9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2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8.11万元,其中,人员退休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4.43万元,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6.3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7.11万元,其中,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打非专项项目、评审运行保障及管理费项目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减少102.33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一次性退休补贴、临聘工资、遗属补助由人员经费类项目调整到特定目标类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50.26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27.17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7.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25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7.70万元;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车辆交通费减少1.5万元,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减少87.77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43.67万元、保险创新项目减少22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减少14.60万元、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减少7.5万元、打非专项项目减少7.19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减少2.22万元;因人员退休、死亡,导致一次性退休补贴、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38.9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8.25万元,占76.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96万元,下降9.65%,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2023年超额绩效清算、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精算导致人员经费减少74.52万元;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车辆交通费减少1.5万元,预算管理及收支执行工作经费减少87.77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43.67万元、保险创新项目减少17.7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费用减少14.60万元、打非专项项目减少7.19万元、支持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工作经费项目减少2.22万元,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42.5万元、保险创新项目17.7万元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从“金融支出”调整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教育支出7.92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培训开支7.9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17万元,占13.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7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死亡,导致一次性退休补贴、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38.90万元,清算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应补计提事项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9.53万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精算增加1.2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96.64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医保垫底资金开支96.64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导致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减少7.5万元、保险创新项目减少4.3万元,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42.5万元、保险创新项目17.7万元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从“金融支出”调整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住房保障支出126.48万元,占5.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清算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应补计提事项等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16.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3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4.4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9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2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6.3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44.18%,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减少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下降10.16%,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车辆交通费压减1.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责任奖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车辆交通费压减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车辆交通费压减1.5万元。
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部门来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6万元,下降89.05%,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减少8.86万元。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3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9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培训较少,2023年业务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32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6.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11.8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朱恩文 023-4024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