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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0-000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10-1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国债转贷财政资金管理。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工作,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进行审批。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4.研究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抽查和再评价,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

15.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中央、市级金融政策的落地研究,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地方金融发展政策。

16.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负责在长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引导在长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本辖区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7.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配合市金融监管局及中央在长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共下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发展科、会管采购科、农业科、绩效管理科、债务资产管理科和金融管理科共计11个科室。

区财政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规格为正科级。

区财政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我局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94月,根据长寿区机构改革方案,区财政局划转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设立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财政局划转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人员4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相应资金划转,主要包括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事业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及国有资产监管等资金,且区财政局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174.04万元,支出总计2,174.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62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部分项目资金划转到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部门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17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2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打非工作经费预算及年中追加了原农税助征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2.99万元,占99.49%;其他收入11.05万元,占0.51%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17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62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部分资金划转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中:基本支出1,472.02万元,占67.71%;项目支出702.02万元,占32.29%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9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2.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5.98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部分资金划转到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6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打非工作经费预算及年中追加了原农税助征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1.98万元,下降68.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资金划转到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98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部分资金划转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1.98万元,下降68.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资金划转到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4.96万元,占85.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4.28万元,下降71.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资金划转到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教育支出7.25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严格按年初预算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4万元,占8.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转。

4)卫生健康支出65.05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0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转。

5)住房保障支出58.59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8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6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4万元、津贴补贴183.75万元、奖金202.08万元、绩效工资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8万元、住房公积金117.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9.55万元、抚恤金19.64万元、生活补助45.03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奖)2.17万元。

公用经费25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7万元,增长65.93%,主要原因是支付凤城街道黄桷塆社区帮扶资金、双龙镇双龙社区垃圾清运费及双龙河治理经费、涉访人员困难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57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25.92万元、邮电费19.19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7.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12.02万元、工会经费70.09万元、福利费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3万元、其他交通费49.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3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54.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3万元,下降33.9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2019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责任奖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 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长9.44%,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来我单位工作调研、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4万元,下降91.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4万元,下降85.0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1.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 2019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年末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3.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16元。

4.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车均维护费4.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7万元,增长65.93%,主要原因是支付凤城街道黄桷塆社区帮扶资金、双龙镇双龙社区垃圾清运费及双龙河治理经费、涉访人员困难补助等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万元,下降78.32%,主要原因是2019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减少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23.10%,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减少了到区外进行业务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66%。主要用于采购中心机房防火墙19.71万元、《2019年预算管理文件汇编》印刷费4.75万元及中心机房运维服务费8.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702.02万元;本单位2019年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巨灾保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辖区所有自然人包括外来、途经人员等购买巨灾保险,为辖区群众提供6000万元的风险保障;为房屋损毁提供2000万元的风险保障;在本保险期内,金额60万元,惠及群众350户,有效减轻政府救灾压力。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本保险期内,已赔付20次,惠及群众350户,确保群众灾后及时获得保障;二是在本保险期内,理赔金额涉及60万元,有效减轻政府救助压力;三是为辖区群众购买了巨灾保险,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获得有效提升。主要存在的问题: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群众对巨灾保险保障范围不是完全了解。下一步将加强对街镇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大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和理赔申请流程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李雪燕  联系电话:4025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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