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8-029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0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0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国资金融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及街镇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对政府融资工作和各投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和联系本区内的金融机构,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办理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有关审计或者审计调查事项,办理本单位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9个科室、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单位。长寿区国有资产金融管理办公室内设2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083.22万元,支出总计4,083.2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68.92万元、增长113.3%,支出增加2082.89万元,增长104.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资及新增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77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0.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20.8万元),占98.28%;其他收入65.04万元,占1.72%。主要来源是收到各种考核经费及收回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77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33万元,占36.62%;项目支出2,392.00万元,占63.3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8.90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1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3.82
万元,增长11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9.06万元,增长270.45%。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处置费(应交税款)633.87万元、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费284万元、财税楼建设用地土地成本费620.8万元,财政收入征收工作经费51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01万元、财政改革及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刚性支出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28万元,增长9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5.58万元,增长266.11%。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处置费(应交税款)633.87万元、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费284万元、财税楼建设用地土地成本费6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01万元、财政改革及人员增资调资等刚性支出等支出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5.62万元,占7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5.5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6年金融机构奖补资金6万元、巨灾保险200万元、国在资产处置经费633.87万元、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费284万元、2016年度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奖补经费4万元、2016年财政收入征收工作经费512.5万元、2016年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经费补助39万元及人员增资调资支出246.13万元等支出。(2)教育支出6.13万元,占0.1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1万元,占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88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5)城乡社区支出620.80万元,占16.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8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财税楼建设用地土地成本费;(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29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7)金融支出60.71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专项经费;(8)住房保障支出58.43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5.27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1,156.50万元,较上年增加28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2.58万元、津贴补贴191.96万元、奖金37.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2.95万元、抚恤金26.24万元、医疗费14.96万元、奖励金0.15万元、住房公积金67.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3万元。2、公用经费118.77万元,较上年增加3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业务经费的增加及财政信息化改革运维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36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水费1.42万元、邮电费40.03万元、差旅费21.82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6.13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工会经费9.94万元、福利费23.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3、公务接待费9.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5万元。主要用于区县财政等部门来我单位工作调研,国资金融办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1、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年末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3、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194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7元.
4、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车均维护费5.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7.75万元,增长4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办公费用、业务费用及差旅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长寿区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89.5万元、长寿区财政局中心机房网络设备电脑维护费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技术服务费2.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各项目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各项目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资金严格管控,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今后我们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财政局办公室:40252523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