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5-025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5-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5-10-30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长寿区国资金融办)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科室、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长寿区国有资产金融管理办公室内设2个科室。
长寿区财政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及街镇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管理彩票市场。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对政府融资工作和各投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和联系本区内的金融机构,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4.搞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服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5.07万元,总支出1574.37万元,年末结转2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06万元,项目支出855.31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06万元,项目支出855.3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1.24万元、教育支出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83万元、金融支出1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135.63万元,用于归还中央专项借款支出135.6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49.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减少14.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6.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8.1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公车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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