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把握好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当前,我区正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恢复期、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期,区财政局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担当、系统谋划、守住底线、主动作为,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各项工作。
一、加强财政管理,保住经济基本盘
(一)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继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部门预算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等各项重点支出。及时兑现患者救治、医疗物资保障、一线人员补助、医患隔离食宿等支出等资金19,928万元,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会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和住房保障等九大类民生保障支出完成33.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8%。
(二)用好中央直达资金,缓解财政困境。区财政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以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为导向,区分轻重缓急,精准谋划,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快速畅通拨付渠道。截止9月底,我区共收到直达资金131,734万元,其中:正常转移支付13035万元、特殊转移支付33,69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85,000万元。目前,直达资金已全部分配完毕,我区正在全力推进直达资金拨付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惠企利民信息及时导入资金监控系统,截至9月30日,我区已完成直达资金支付到人到户到企76,480万元,支付进度达58.1%。
(三)实施过“紧日子”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市级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的通知》(长寿委办发〔2020〕3号)、《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措施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0〕40号),压减一般性支出,为做好过紧日子建立了制度保障。2020年,各部门课题经费、规划经费、培训经费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整体压减30%,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10%。目前,已压减一般性支出4,909万元,全部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四)引导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一是及时兑现产业政策性补助,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19年到2020年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商贸物流等各类资金13691万元(不含两个园区兑现给企业的扶持资金)。二是安排资金5506万元,支持重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加快转变全区经济发展方式、引导产业结构升级。统筹资金5148万元,推进解决“三供一业”等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全力配合经开区、高新区招商引资,支持引导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落户长寿,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持续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力,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截止9月底,局主要领导已亲自全程参与5G光纤油膏用SEP、飞机模拟驾驶等10余户新材料、云计算、人工智能企业落户事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兜住社会民生底线
(一)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9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10号)等文件。区财政积极协调联系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社保局、区就业局等相关部门,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减免、缓缴政策落实到位。截止2020年9月,社保费累计降费76,580万元,其中:继续执行2019年综合降费方案政策42,703万元(养老保险37,917万元、失业保险4054万元、工伤保险732万元),2020年阶段性降社保费33,877万元(养老保险27,708万元、失业保险971万元、工伤保险2,058万元、职工医保3,140万元)。
(二)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增强企业稳岗能力。一是坚决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按照“企业网上申报、部门联合会审、资金按批发放”的流程,区人社、区医保、区经信委、区财政全力协作配合,运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健全返还资金审核、公示、拨付机制,确保每笔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对符合条件且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优先审核发放。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负担,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稳定岗位、共渡时艰。截至2020年9月,已累计发放95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3,325.4万元。二是足额及时兑现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按照《财政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要求,至2020年12月31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同时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2020年1-9月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43笔、共15,861.1万元,补助贴息资金523笔、共428.1万元,有力支持了疫情后生产工作的恢复。
(三)落实基本民生政策,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一是落实《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2020〕179号)、《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20〕23号)等政策,调增2020年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及医疗补助,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待遇保障。截止9月底,已安排31,256.12万元落实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重点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等生活和医疗补助政策。二是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876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渝府发〔2016〕46号)等政策,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发放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价格临时补贴1,691万元,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三是贯彻落实扶贫投入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匹配的要求,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资金政策体系,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为集中力量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2020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342.679万元,其中区级投入1241.679万元,继续支持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解决贫困户、脱贫户家庭住房、医疗、教育、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
三、优化金融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一)用好用足专项政策。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支小和支农再贷款资金,向辖区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发放低利率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发展。截至8月末,全区利用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349笔涉农贷款,金额3287万元,平均利率4.36%;利用支小再贷款额度发放416笔小微企业贷款,金额1.73亿元,平均利率5.45%,全区贷款利率加权平均成本环比降低43个BP,进一步缓解融资贵问题。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目前,全区共有4家企业纳入国家级重点企业名单,5家企业纳入市级重点企业名单,发放16笔专项再贷款3.36亿元,帮助企业申请并拨付贷款贴息资金473.57万元。
(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实施细则>的意见》,要求辖区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不断改进信贷方式,优化信贷结构配置。截至8月末,新发放贷款147.97亿元,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73.11亿元,占总贷款的49.4%。全区贷款余额实现426.01亿元,同比增长22.18%。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开复工复产提供保障,中行长寿支行“复工贷”、重庆银行“防疫贷”、农商行“抗疫贷”等金融产品累计发放创新金融产品2.26亿元。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开展政银担合作贷款,企业可提供仓单、知识产权、设施设备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帮助解决融资难题。首期出资20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三方共同承担风险的分担机制,新增贷款33笔4480万元,55家企业获得7525万元资金支持;首期出资600万元加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75家企业获得贷款1.46亿元;出资500万元加入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完成信用贷款17笔,放款4430.5万元。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作用,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设立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按时还贷、续贷的短期周转资金,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有效预防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链风险。截至9月底,帮助97家企业使用转贷资金合计6.77亿元,累计帮助228家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26.81亿元。引导宏昌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降低担保准入门槛,新增项目担保费率降至1%,存量项目担保费率降至1.5%(原担保费率:企业2%、个人2.5%),担保费减免达到40-50%,1-8月累计优惠担保费74万元。
四、存在的难题
当前工作最主要的难题为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从收入来看,随着生产生活秩序不断恢复,宏观调控措施持续发力,各项经济指标将逐步改善,但是,减税降费、让利于民的大方向不会变,财政收入仍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辖区税收前三季度完成344,799万元,减收65,438万元,下降16.0%。其中:区级税收前三季度完成161,727万元,减收27,010万元,下降14.3%。全年区级税收收入预计下降10%左右。从支出来看,财政支出越来越刚性、越来越固化,支出压减的空间十分有限。同时,教育、科技、社保、卫生健康、脱贫攻坚,都有只增不减的要求;养老、医保、低保、特困、优抚安置都要继续提标,财政的收支缺口不断扩大。
五、对策及建议
(一)落实增收节支举措,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一是继续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积极分析研判重点税源,努力查找跑冒滴漏税源,确保应收尽收,将税收收入降幅控制在合理区间。同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特别是加强以前年度欠缴非税收入的追缴力度,努力弥补税收短收的影响。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各项措施,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将压减、取消等腾退的财力统筹用于“三保”支出,继续统筹财政存量资金、土地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牢牢兜住“三保”支出底线。
(二)深化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的通知》,牢固树立部门预算管理的理念,规范和加强预算编制,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审计整改,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严肃追究问责;深入落实《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措施的通知》,在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将严控非在编人员和退出到期政策等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用活用好直达资金。一是加强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中央直达资金全流程监管。依托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及时向财政部报送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拨付情况。二是与发改委、审计以及社保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资源信息的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直达资金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