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协议供货商征集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协议供货商的协议供货期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决定在区境内征集有意愿成为我区2019年—2020年度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协议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供货目录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协议供货目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8]29号),协议供货目录调整为以下品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地产乘用车、地产高新医疗设备。除上述品目外,《长寿区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长财会〔2017〕11号)所规定的其他协议供货品目不再纳入协议供货目录。
二、协议供货期限
协议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入围条件
协议供货商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取得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市场的中标协议商品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的推荐。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人员(用工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必须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保证进入我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的商品必须是已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市场的商品,且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市场的最高限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质量保证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
四、申报所需材料
1.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市场的中标协议商品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推荐函(2019年—2020年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为本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2018年度);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7.诚信声明
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经“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诚信声明(格式)
致: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全称(盖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8.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组成情况;
9.承诺书
10.其它文件
备注:以上1-10项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密封递交。文件袋上注明“重庆市长寿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协议供货商申报材料”、“申报人名称”和“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三项信息。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必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16:00止,向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0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
2.申报结束后,由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会管采购科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定,经审定合格的供应商为我区2019-2020年度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协议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地ﻪ 址:重庆市长寿区民兴路103号区财政局302室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电ﻪ 话:(023)40241879ﻪ 40241414
单位名称: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40896030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