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68882506J/2024-00027 | [ 发文字号 ] | 长城管发〔2024〕2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建立城市管理系统全员巡查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拓展城市管理领域问题发现渠道,提升城市管理质效,经研究,决定在城市管理系统内建立全员巡查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巡查主体
长寿区城市管理系统全体在编在岗职工
二、巡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类别:
1.市政基础设施类问题:车行道、人行道路面不平整、破损,井盖不平整、破损,盲道、无障碍通道、护栏等不规范,路名牌、地名等标志牌损坏、倾斜、锈蚀、脏污,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车位划线不规范,停车公示牌不规范,违规圈占路内停车位,供水等管道及附件裸漏在地面上、出现跑冒滴漏问题,市政消火栓设置位置不规范,灯杆编号不规范、灯杆设置广告、灯杆脏污破损等。
2.市容环境卫生类问题:装修垃圾堆放不规范,垃圾杂物堆放面积大于2㎡,违规开荒种菜,水域岸坡环境脏污,三边地区环境脏污,占道经营摊区环境脏污,洗车场所环境脏污,门前三包标识责任牌不规范,公厕设施有损坏或缺失,乱张贴乱涂画,垃圾收集设施脏污破损、周围有杂物或垃圾满溢。
3.园林绿化类问题:城市市街绿化及城市公园存在绿地垃圾、缺株、杂草,树池不规范,树木支撑不规范、修剪不规范,园林设施破损等。
4.城市管理执法类问题:违规设置占道摊点,违规开挖,乱堆放、乱停放、乱吊挂等,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毁绿占绿,露天焚烧,运渣车辆未密闭、撒漏等。
三、巡查要求
(一)上报问题数量及范围
每名职工每周巡查发现上报问题不得少于1条。工作日工作时间上报问题必须是职责范围外问题,其他时间城市管理领域所有问题均可上报。处级领导干部巡查发现上报问题范围不做限制。
(二)上报问题方式及时间
1.巡查对象通过“渝快政APP”将问题点位、问题描述、初步处置意见等相关信息编辑发送到“长寿城市综合管理巡查(马路办公)”群内,完成问题上报,上报问题时间原则上控制在7:00-22:00。
2.区城管服务中心智慧城管科负责实时跟进“长寿城市综合管理巡查(马路办公)”内动态,指导上报人员将有价值的问题、案件通过“长寿智管APP”上报至长寿区数字城管系统进行线上流转。
(三)通报惩处机制
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自行统计问题上报情况,于每周二(周二为法定节假日的自动顺延)报送至区城管服务中心智慧城管科,区城管服务中心智慧城管科负责汇总相关情况,并与“长寿城市综合管理巡查(马路办公)”群内上报问题进行核对。
区城管服务中心负责在每周办公会上通报上上一周巡查发现问题最多的5人和未完成任务的人员。
对未完成基本任务的予以惩处,具体处罚方式如下:
全年累计1周未完成任务的,当事人写情况说明;
全年累计2周未完成任务的,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写情况说明;
全年累计3周未完成任务的,当事人在局办公会上作检讨;
全年累计4周未完成任务的,当事人在全系统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全年累计8周未完成任务的,当事人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全年累计12周未完成任务的,当事人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不合格)。
附件:城市管理领域全员巡查发现问题台账
附件
城市管理领域全员巡查发现问题台账
问题序号 |
问题 点位 |
问题 类型 |
问题描述 |
巡查人员 |
所在科室/单位 |
处置意见 |
交办情况 |
3.13-001 |
站东路028路灯 |
园林绿化类 |
树木支撑不规范 |
小王 |
办公室 |
||
3.13-002 |
平湖路8号附近 |
城市管理执法类 |
非装饰性树挂 |
小李 |
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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