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68882506J/2023-00063 | [ 发文字号 ] | 长城管发〔2023〕3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2 | [ 发布日期 ] | 2023-08-02 |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7月28日,我局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定,决定对《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长城管发〔2018〕38号)等5件区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长城管发〔2018〕38号)
2.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有关要求的通知(长城管发〔2018〕87号)
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线单位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通知(长城管发〔2019〕58号)
4.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禁止在城区熏制腊肉(香肠)制品的通告(长城管发〔2019〕70号)
5.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免收停车费的通知(长城管发〔202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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